-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4-00094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14〕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5-3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就我市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期末复习考试与暑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及学期总结工作
1.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化解学生考前过度的焦虑、紧张情绪,对有心理困扰的学生,应多加关心,特别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2.学校要认真做好期末总复习与考试工作,把好期末考试命题关,让学生通过正常的学习和复习,顺利通过各门学科考试,初中阶段学生期末考试学科及格率达到80%以上,全科及格率达到70%以上。
3.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
学校应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认真地组织落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科学、公平、公正全面地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有效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激励和诊断功能,为学生发展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
4.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应充分发挥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作用,落实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及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完成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和各类学籍变动。每学年新生入学后,各校应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于9月2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学校应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得违规寄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为实际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接收未办理完整转学手续的学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5.中等职校期末考试要全面反映学生掌握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特别要做好学生专业技能测试、评定,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各校要按省、市会考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复习,做好会考准备工作。
6.认真做好学校工作总结及各处室的工作总结,全面回顾一学年来教学管理的得失,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理清今后工作思路,科学制定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努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二、加大普职教育统筹力度和宣传力度,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保今年初中、高中阶段招生任务的完成。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0%。严禁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高收费,严禁把捐资助学与招生挂钩。加强对所属中学和中等职校收费工作的管理,严格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三、中考中招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教股要做好各个学科的质量分析,认真统计初中毕业班的三年巩固率、中考全科及格率和中考单科及格率,市直学校应将统计的情况及时上报我局中教科。
四、指导学生过好暑假生活
1.暑假期间,各中学均不得违规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
2.学校可利用暑假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应组织学生在本县范围内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夏令营活动,各种活动都要制定安全工作预案,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3.学校应在学生离校前,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游泳、防火防盗、防地震、防食物中毒、用电、心理健康等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应加强学生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秩序。要做好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教科书教辅材料的征订使用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应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及其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做好中学教科书征订、发放工作,加强对循环教科书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循环使用教科书做到至少65%的教科书能继续使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应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12]29号),严格规范中学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一科一辅"的规定,根据我局编制的泉州市中小学校春秋两季的《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目录》及"代购申请单",组织学生自愿征订。切实减轻中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在我局公布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征订,不得提供代购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印发任何教辅材料的征(预)订单。
六、2014-2015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校历安排
1.中等职业学校校历安排:
2014年秋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23周)
2014年8月25日(农历八月初一):教师到校。
2014年8月25日-8月29日(农历八月初一至初五):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14年9月1日(星期一):学校开学(旧生正式上课,新生入学时间可根据实际适当推迟,但不得超过9月7日)。
2015年2月7日(农历十二月十九日):寒假开始。
2015年春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17周)
2015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初八):教师到校。
2015年2月26 -27日、3月2 -6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15年3月9日(农历正月十九):学校开学。
2015年7月4日(农历五月十九):暑假开始。
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安排40周(含复习考试、入学训练、社会实践活动等),寒暑假12周。周学时一般为28节,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课堂教学每课时(学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校要积极开设课外活动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课外活动内容,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新生入学时间推迟而减少的课时要从机动课时或学校自排课程的课时中安排补上 。
2.高中学年度校历安排:
2014年8月25日(农历八月初一):教师到校。
2014年8月25日-8月29日(农历八月初一至初五):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14年9月1日(星期一):学生正式上课。
2015年2月7日(农历十二月十九日):寒假开始。
2015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初八):教师到校。
2015年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二):学生正式上课。
2015年7月4日(农历五月十九):暑假开始。
普通高中每学年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高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5课时,每课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初中学年度校历安排:
2014年8月25日(农历八月初一):教师到校。
2014年8月25日-8月29日(农历八月初一至初五):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14年9月1日(星期一):学生正式上课。
2015年2月7日(农历十二月十九日):寒假开始。
2015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初八):教师到校。
2015年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二):学生正式上课。
2015年6月20日-23日举行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二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考试期间,初一年级、初二年级被占用的课时可从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中安排补上,不得在双休日组织补课)。
2015年6月27日:暑假开始。
初中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包括社会实践等综合实践活动课);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文化节、运动会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下学期毕业复习时间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初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4课时,每课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泉州市教育局
2014年6月3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市直中职、技工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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