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3-00170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13〕4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11-25
各县(市、区)教育局、科协,各市直学校:
近年来,我市广大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为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科学素养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市教育局、市科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评选表彰工作由市教育局、市科协联合组织,具体工作由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承担。
2.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科协做好推荐工作,具体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科协负责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业务部门落实。
二、表彰对象及名额
1、对象。(1)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3)优秀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
2.名额。本次活动拟评选表彰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10个、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30名、优秀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20名。
三、推荐和评选程序
1、各县(市、区)科协负责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业务部门会同当地教育局相关科室,按照推荐名额和评选标准提出推荐建议名单,报当地科协和教育局合议,确定推荐上报的单位和个人。
2、市科协、市教育局根据被推荐单位和个人的事迹材料质量、近三年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优中选优,综合考量,确定表彰的单位和个人。
三、有关要求
1、坚持标准。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认真细致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面向基层。先进个人重点推荐工作在第一线的科技辅导教师,先进集体只评选在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小学校。
3、提交材料。被推荐单位和个人需同时提交推荐表和先进事迹(2000字左右)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材料中所例的奖项及荣誉,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及获奖情况统计表。由各县(市、区)科协统一报送至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市直学校直接报送至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4、突出特色。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材料要突出各自特色,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优秀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先进事迹材料对工作进行总结时,要重点突出"三加一"(三个比较满意的工作和成绩,一个有待改进的方面)。
5、评选标准和推荐表可从泉州市科协信息网(www.qzkx.org.cn)下载。
联系人:黄礼能、吴琳琳,联系电话:22196876、22123086,地址:泉州市刺桐路田淮街市科技馆,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5461@126.com。
附件:1、评选标准
2、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先进个人推荐表
4、先进集体推荐表
5、优秀兼职科技副校长推荐表
6、获奖情况统计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3年11月22日
抄送: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泉州市经济开发区党工部、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部。
泉州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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