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3-00150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13〕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10-17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盲聋哑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教龄3年以上且学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在职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参评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初教股审核。(已被评为泉州市特殊教育"教坛新秀"教师、曾获泉州市优质课比赛获奖者不再参赛)。
二、参评条件
参评教师要具有良好的师德,事业心强,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积极参与课程与教学改革,教学成绩突出。
三、名额分配
各地根据名额分配(见附件1)报送参赛选手,评选中如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参赛资格,不再递补。
四、评选时间地点
评选时间定于2013年11月4日至8日分别在市盲聋哑学校和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举行。(智障组在晋江市特教学校评选,联系人:王芳;听障和视障组在泉州市盲聋哑学校评选,联系人:刘德华)
五、评选办法及参评内容
1.评选办法:采用现场评定的方式进行,按照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评出一、二等奖若干名。
2.课堂教学内容原则上按照所提供的教学进度选择(见附件4、5、6),如使用与现场课学校不同的教材版本,要注意所选课题内容与该学校教材的关联性,届时须为学生和评委提供教材的复印件30份。个别如需做好教学衔接的直接与两所学校联系。
3.选手须提供现场课的教学设计一式十份(报到时上交)。
六、其它事项:
1.报送参赛选手、评委材料。各地教育局、市盲聋哑学校根据名额分配推荐参赛选手,同时推荐特殊教育学校2名(其中1名智障、1名听障)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师德高尚,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八年以上的教师作为市级评委库,并请于10月22日前把参赛选手推荐表(见附件3)和评委推荐表(见附件4,)电子稿件发送市教育局初教科邮箱:cjk298@.163.com,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比赛时上交。市教育局联系人:林萍,联系电话:22793950。
2.每个选手可填报两名指导教师。
3.比赛具体时间安排根据选手上报上课类型情况另行通知。
4.参评选手、评委差旅费、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1.2013年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优质课名额分配表
2.2013年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优质课参赛选手推荐表
3.2013年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优质课评委推荐表
4.泉州市盲聋哑学校11月4-8日教学进度一览表(听障)
5.泉州市盲聋哑学校11月4-8日教学进度一览表(视障)
6.晋江市特教学校11月4-8日教学进度一览表(智障)
泉州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2日
抄 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市教科所,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12日印发
附件1:2013年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优质课名额分配表
| 单位 | 选送名额 | 备注 |
| 鲤城区 | 1 | |
| 泉港区 | 1 | |
| 晋江市 | 1+1 | 承办学校多1人 |
| 南安市 | 1 | |
| 惠安县 | 1 | |
| 安溪县 | 1 | |
| 永春县 | 1 | |
| 德化县 | 1 | |
| 石狮市 | 1 | |
| 市盲聋哑学校 | 2+1 | 承办学校多1人 |
| 合计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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