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3-00093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13〕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5-31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小学、幼儿园教学管理工作,根据《小学管理规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试行)的通知》(闽教基〔2004〕13号)精神,现将《泉州市小学、幼儿园2013-2014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泉州市小学年度校历安排:
2013年秋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20周):2013年9月1日学生开学,9月2日正式上课。2014年1月15日统一安排期末考试,1月18日(农历十二月十八)学期结束,学生放假。
2014年春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20周):2014年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一)开学并正式上课。6月25日统一安排期末考试,6月28日学期结束,学生放假。
小学全学年上课35周,社会教育活动1周,学校传统活动1周,期末复习考试2周,假期(包括节假日、寒暑假)13周。
二、泉州市幼儿园年度校历安排:
2013年秋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4.5个月):2013年9月1日学生开学,9月2日正式上课。2014年1月16日(农历十二月十六)学期结束,学生放假。
2014年春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4.5个月):2013年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一)开学并正式上课。6月27日学期结束,学生放假。
幼儿园全年上课共9个月,第一学期按4.5个月收费,第二学期按4.5个月收费。
小学、幼儿园教师到校和离校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13年5月30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教育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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