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2-00199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12〕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12-02
    关于继续开展推荐参评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2-12-09 11:33

    各县(市、区)教育局、科技局、科协,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部,各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泉委办〔2011〕162),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抓好中小学科普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科技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全面推进以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根据《关于继续开展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闽教基〔2012〕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推荐参评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3年1月18日前。
      二、申报程序
      由各申报学校对照《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评估标准》进行自查和测评后,向当地教育局提出创建申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当地科技局、科协认真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同市科技局、科协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表、自评报告、科技教育"硬件"设施及开展科普活动的音像资料光盘等材料一式9份,报送市创建活动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普及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相关表格可到www.fj5461.org.cn下载。
      由于省级评审前期以审核上报的纸质材料和光盘为主,请各申报学校对照评估标准,客观全面地反映学校上好科学类相关课程、组织学生开展主题科普教育活动等过程性情况,特别要注重反映师生全员参与和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的情况。
      四、申报原则
      (一)自愿参与原则。基地学校创建的数量有限,各地应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组织条件较为具备的学校参加创建。
      (二)优先推荐原则。各县(市、区)要注意从尚在荣誉有效期内的泉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中优先推荐参评。
      五、联系方式
      市科协普及部联系地址:泉州市田淮街市科技馆5楼(市广电大厦隔壁),邮政编码:362000,联系人:陈思煌、黄礼能,联系电话:22217957,电子信箱:qz5461@126.com。市教育局联系人:王鸿燕,联系电话:22782219。市科技局联系人:陈君伟,联系电话:22579325。

      附件:1、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评估标准
         2、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评估申报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科技局 泉州市科协
    2012年12月4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4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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