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1-00170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11〕23 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11-17
    关于举行2011年泉州市幼儿教师专业知识培训暨部分市直省示范幼儿园教学开放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11-27 14:57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省示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经研究,决定于12月上旬举行2011年泉州市幼儿教师专业知识培训暨部分市直省示范幼儿园开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及具体内容

    时间 内容 地点 负责人
    8日上午8:15前 报到 泰和酒店五楼 辛明月
    8日上午 8:30—12:00 专家讲座 泰和酒店 五楼会议室 张慧萍
    8日下午 14:30—17:30
    9日上午 8:30—12:00 分组观摩 幼儿园半日活动 市机关幼儿园 叶俊萍
    刺桐幼儿园 杨君荔
    金山幼儿园 郑桂真
    9日下午-10日上午 分组研讨 泰和酒店 张慧萍

      二、参观对象及名额安排:
      1、参观对象:各县(市、区)幼教干部、教研员;公办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
      2、名额分配(250人):

    单 位 名 额 单 位 名 额
    鲤 城 25 德 化 15
    丰 泽 20 泉 港 15
    洛 江 15 台商投资区 8
    石 狮 20 泉州开发区 2
    惠 安 20 附 幼 5
    晋 江 25 市机幼 5
    南 安 25 刺桐幼儿园 5
    安 溪 20 丰泽幼儿园 5
    永 春 15 金山幼儿园 5

      三、其他事宜:
      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公办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园和民办园幼儿教师各1/3的比例合理安排观摩名额,省、市、县示范园优先安排。
      2、请各县(市、区)落实参加活动和需住宿的人数,于11月25日前将回执单(见附件)寄泉州市教科所幼教教研室辛明月老师收,或发至邮箱(moon7069@21cn.com。
      3、与会人员请按照时间安排参加培训活动和观摩幼儿园,凭票入场,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和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4、参加人员的住宿费、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2011年泉州市幼儿教师专业知识培训暨部分市直省示范幼儿园教学开放活动回执单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学前教育 培训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16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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