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1-00134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11〕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9-1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盲聋哑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年龄不限,教龄3年以上且学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在职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参评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初教股审核。(已被评为泉州市特殊教育"教坛新秀"教师不再参赛)
二、参评条件
注重教育理论学习和教学研究,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能自觉落实新课程理念,教学认真负责,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三、评选原则
特殊教育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要本着"坚持条件、学校推荐、评委评定、上级审核"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
四、名额分配
各地根据名额分配(见附件1)报送参赛选手,评选中如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参赛资格,不再递补。
五、评选时间地点
课堂教学现场评定于2011年10月下旬在各参赛单位举行,具体时间安排 (见附件2)。
六、评选办法及参评内容
本次评选采用现场评定的方式进行,按照参赛选手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评出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优质课一、二等奖若干名。参评内容由各校根据教学进度自定。
七、其他事项
1.报送参赛选手、评委材料。各地教育局、市盲聋哑学校根据名额分配推荐参赛选手,同时推荐特殊教育学校1名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师德高尚,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八年以上的教师当评委,并请于2011年9月26日前把参赛选手的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2份)和评委推荐表(见附件4,一式2份)寄送泉州市教育局初幼教科辜秀绢同志收,电子稿发送至qzycgxj@163.com。
2.各参赛选手要提供教学设计详案一式15份,临课堂现场评选时交付评委。
3.各县(市、区)教育局应负责车辆将评委送往下一站。
4.评委差旅费、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1.2011年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优质课名额分配表
2.2011年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时间安排表
3.2011年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优质课参赛选手推荐表
4.2011年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优质课评委推荐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抄 送:省教育厅,市教科所,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9月8日印发
附件1:2011年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优质课名额分配表
| 单 位 | 选送名额 | 备 注 |
| 鲤城区 | 1 | |
| 泉港区 | 1 | |
| 晋江市 | 1 | |
| 南安市 | 1 | |
| 惠安县 | 1 | |
| 安溪县 | 1 | |
| 永春县 | 1 | |
| 德化县 | 1 | |
| 市盲聋哑学校 | 2 | |
| 合 计 | 10 |
附件2:2011年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时间安排表
| 时 间 | 地 点 | 评委住宿安排 | |
| 10月19日 (星期三) | 下午3:00 | 市盲聋哑学校 | 在泉州住宿 |
| 10月20日 (星期四) | 上午9:00 | 惠安县特教学校 | |
| 下午3:00 | 泉港区特教学校 | 在泉港住宿 | |
| 10月21日 (星期五) | 上午9:00 | 晋江市特教学校 | |
| 下午3:00 | 鲤城开智学校 | ||
| 10月27日 (星期四) | 上午10:00 | 永春县特教学校 | |
| 下午3:00 | 德化县特教学校 | 在德化住宿 | |
| 10月28日 (星期五) | 上午9:00 | 南安市特教学校 | |
| 下午3:00 | 安溪明德特教学校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