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1-00079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11〕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5-3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就我市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期末复习考试与暑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及学期总结工作
1.树立素质教育观念,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化解学生考前过度的焦虑、紧张情绪,认真做好期末的总复习与考试工作。对有心理困扰的学生,应多加关心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学校要把好期末考试命题关,让学生通过正常的学习和复习,能够顺利通过各门学科考试。初中阶段学校学生期末考试单科合格率达到80%以上,全科合格率达到75%以上。
2.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地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有效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激励和诊断功能,为学生发展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应用福建省普通初、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网上填报志愿、高一级招生学校提供准确毕业生信息。
3.中等职校期末考试要全面反映学生掌握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特别要做好学生专业技能测试、评定,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各校要按省、市会考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复习,做好会考准备工作。
4.在放暑假前,学校应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加大普职教育统筹力度,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保今年初中、高中阶段招生任务的完成。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以下。加强对所属中学和中等职校收费工作的管理,严格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应落实年度控辍目标,做好"学困生"帮扶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这些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中招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各个学科的质量分析,并继续统计初中毕业班的三年巩固率、中考全科及格率和中考单科及格率,上报我局中教科。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在学校开学后的第一周时间内将初中、高中的招生情况及学额巩固情况及时报送我局中教科。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加强课程管理,认真执行和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省颁课程计划,在新学年开齐开足课程,特别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必修课程。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落实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工作,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五、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深入贯彻实施全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坚持一手抓基础建设促办学条件改善,一手抓内涵发展促办学质量提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上好学"的新需求。
六、指导学生过好暑假生活。
1.普通中学在暑假期间,除了2012届高中毕业班外,均不得安排学生进行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对于2012届高中毕业班确需利用假期进行集体补课的学校,必须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
2.学校可组织学生利用暑假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夏令营活动,夏令营活动一般应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举办。各种活动都要制定预案,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3.学校应在学生离校前,对学生进行交通、游泳、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卫生教育,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特别是加强防地震教育;同时应加强学生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加强学生面临犯罪事件发生时的自我防护教育,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秩序。要做好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七、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应按照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7号)的要求,加强对循环教科书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循环使用教科书做到至少65%的教科书能继续使用。按照"设区市审读推荐、县(市、区)责任管理、学校确定版本、学生自愿购买、发行部门上门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管理。严格禁止任何部门、学校、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及其它学习用品,学校不得超出我局审读推荐的版本和品种范围向学生推荐征订教辅材料,也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
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2011-2012学年度校历安排
1.中等职业学校2011-2012学年度校历安排
2011年秋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19周)
2011年8月25日:教师到校。
2011年8月25-31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11年9月1日(农历八月初四):学校开学(旧生正式上课,新生入学时间可根据实际适当推迟,但不得超过9月8日)。
2012年元月13日(农历十二月二十日):寒假开始。
2012年春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21周)
2012年2月7日(农历正月十六):教师到校。
2012年2月8日(农历正月十七):学校开学。
2012年7月3日(农历五月十五):暑假开始。
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安排40周(含复习考试、入学训练、社会实践活动等),寒暑假12周。周学时一般为28节,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课堂教学每课时(学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校要积极开设课外活动课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课外活动内容,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新生入学时间推迟而减少的课时要从机动课时或学校自排课程的课时中安排补上 。
2.初中学年度校历安排:
2011年8月25日(农历七月二十六日):初中教师到校。
2011年8月25日--8月31日(农历七月二十六日至八月三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11年9月1日(农历八月四日):学生正式上课。
2012年1月14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日):寒假开始。
2012年1月30日(农历正月初八):教师到校。
2012年2月1日(农历正月初十):学生正式上课。
2012年6月20日-23日举行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二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考试期间,初一年级、初二年级被占用的课时可从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中安排补上,不得在双休日组织补课)
2012年7月1日(农历五月十三日):暑假开始。
初中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包括社会实践等综合实践活动课);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下学期毕业复习时间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初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4课时,每课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高中学年度校历安排:
2011年8月25日(农历七月二十六日):高中教师到校。
2011年8月25日--8月31日(农历七月二十六日至八月三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11年9月1日(农历八月四日):学生正式上课。
2012年1月14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日):寒假开始。
2012年1月30日(农历正月初八):教师到校。
2012年2月1日(农历正月初十):学生正式上课。
2012年7月7日(农历五月十九日):暑假开始。
普通高中每学年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高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5课时,每课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泉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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