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1-00042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1〕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4-11
    关于做好2011年扫盲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4-21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
      为巩固和发展已有的扫盲成果,进一步实现"到2015年,成人文盲率降低到6%以下,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左右"的目标要求,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扫盲教育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1]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今年开展扫盲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树立大局意识,明确扫盲目标任务
      由于"六普"数据尚未正式公布,根据2009年公布的我省成年文盲率9.25%的抽样数据测算,全省扫盲任务还比较艰巨,2011年还要扫除成人文盲3.1万人,才能使成人文盲率降低到7.5%以下。因此,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从巩固提高"两基"和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扫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省下达我市的扫盲计划及时分解到各县(市、区)及各乡镇(街道),确保12月底之前完成我市本年度扫盲任务。
      二、创新教学手段,提高扫盲教育效果
      各地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扫盲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按照市教育局提出扫盲教育工作"十个有"和扫盲教学工作"十个有"的要求,继续大力开展扫盲教育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和文盲学员的具体情况,采用集中办班、送教上门、 "小手拉大手"、利用文技校或远程教育授课点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扫盲教育教学活动,切实提高扫盲教育有效性。
      根据脱盲人员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实用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做好脱盲人员的巩固提高工作,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增加脱盲人员运用文字交流和沟通的机会,确保复盲率控制在5%以下。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完成扫盲任务
      各地要运用教育督导、检查等措施,及时了解、统计、上报辖区内开展扫盲教育工作情况,加大扫盲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市教育局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区)扫盲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完成2011年扫盲任务。

      附件:1、2011年泉州市各县(市、区)扫盲计划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扫盲教育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1〕7号)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扫盲工作 通知
    抄送:福建省教育厅,市教育工委、市府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日印发

    附件1:2011年泉州市各县(市、区)扫盲计划

    单 位 文盲人数 已完成脱盲人数 2011年 扫盲人数
    15周岁以上 15-50周岁

    2009年

    2010年 合计
    鲤 城 84 40 15 30 45 20
    丰 泽 2564 375 163 216 379 100
    洛 江 2496 788 788 50 838 80
    泉 港 8763 1909 1200 650 1850 300
    石 狮 4147 713 340 339 679 200
    晋 江 4379 1791 637 1175 1812 200
    南 安 29181 4783 1000 2912 3912 1000
    惠 安 17225 1311 500 776 1276 500
    安 溪 5200 1870 1828 542 2370 300
    永 春 2652 739 50 412 462 300
    德 化 5303 827 60 440 500 400
    台商区           100
    合 计 81994 15146 6581 7542 14123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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