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0-00083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10〕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6-07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小学、幼儿园期末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泉教初[2009]11号文件《关于印发<泉州市小学、幼儿园2009-2010学年度校历>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小学、幼儿园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工作日程安排
1、市直小学毕业班语文、数学学科质量测查:6月19日(星期六)。
2、全市小学五年级英语、科学学科教学质量抽查:6月19日(星期六)上午。
3、6月21日-6月25日,小学1-5年级学期总复习,6月21日前完成考查学科的检测工作。6月28日(星期一)学期考试;6月30日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学生放假。
二、几点要求:
1、全市小学应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期末工作日程安排,根据《课程标准》认真安排复习,做到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体差异,促进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复习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不得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体育、音乐学科每周至少各安排2节课。学校不得随意提前或拖延放假和开学时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的,需报送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备案。
2、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小学要认真做好英语、科学学科的教学质量抽查和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评卷,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公布或公开学生抽查成绩,严禁对学生成绩和学校排列名次进行评比。评卷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应及时开展学科质量分析,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应对本区域内的学科质量抽查情况进行整体性的质量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教学改进意见和建议。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将参加学科抽查的质量分析报告于2010年7月20日前分别送交市教育局初幼教科和市教科所小学教研室。
3、放假前各小学、幼儿园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各项事故预防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交通规则以及注意游泳、交通、用电、用火和饮食等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学校(园)必须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事故的措施,必须与家长签定假期安全责任书,切实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暑假期间,严禁各小学举办各种补习班或变相补习班,更不能进行有偿补习。
4、认真做好期末总结工作。各小学、幼儿园填写各种表、册、卡;收集各种资料并分类、整理、归档;做好校产的清点及帐目核查等工作。小学、幼儿园要做好学校学期工作总结,市直小学(幼儿园)的总结材料于7月5日前送交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邮址:llf22153862@163.com)。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年六月二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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