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9-00108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09〕3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8-10
各县(区、市)教育局、科协,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科协《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福建赛区竞赛的通知》(闽科协发 [2009]6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学生信息技术教育的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五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福建赛区竞赛泉州选拔赛,现将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本年度普通中学和非计算机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二、竞赛方式和内容:竞赛设高中(提高)组、初中(普及)组,分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为笔试,由泉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和评卷。复赛为上机考试,由省计算机学会统一组织进行。竞赛内容详见竞赛大纲。
三、竞赛时间、地点:初赛时间为2009年10月17日(星期六)下午2:30-4:30,初赛地点:泉州市第七中学;复赛于11月21日在福州市进行,具体事宜由省计算机协会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法:各县(区、市)由教育局负责、科协协助,要按照分配的竞赛名额(见附件一)积极组织选拔工作并推荐选手参赛。学生报名时需提供近期一寸白底电子版照片。为了做好本次竞赛的组织选拔工作,各县(区、市)教育局、科协要指定专人负责参赛人员的选拔工作。为便于试卷的预定,请各县(区、市)教育局于2009年9月3日前将所有相片和竞赛报名表(见附件二)汇总后报送到泉州市教育局中教科林进全同志收(同时要用Excel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邮箱:linjqjy@pub2.qz.fj.cn,市直学校单独报送),过期视为放弃,报名表上报后不得更改。各县(区、市)要积极组织选手参赛,无故缺考者将减少该县(区、市)、该校明年的参赛名额。联系电话:22782219(办公室)。
五、评奖办法:本次竞赛由泉州市教育局和泉州市科协联合主办。评选委员会将按参赛学生总数的30%的比例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并按学生获奖情况评选若干名优秀指导教师,获奖证书由主办单位发给。赛后,评委会将按参赛选手总数的14%的名额按初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复赛。
附件:1、2009年泉州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泉州选拔赛名额分配表
2、2009年福建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九年八月七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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