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9-00084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09〕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6-17
市直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直小学招生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的精神,现就2009年秋季市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4班120人,市机关幼儿园:3班90人 ,刺桐幼儿园:3班90人,丰泽幼儿园:4班120人,金山幼儿园:3班90人。
二、招生年龄
2009年秋季学期招收年满3周岁(2005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入园。
三、招生对象
1、招收户籍和实际居住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证和独生子女证)
(1)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2)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3)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
(4)服务区域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幼儿入学。
2、学校如有剩余学位,可以适当招收共建单位子女及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且户籍在服务区内长期居住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户籍、独生子女证及其它相关证明)
四、招生办法
1、6月20日(星期六)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告招生通知,6月27日(星期六)进行招生登记,7月15日前完成第1类对象的招生。
2、对第2类招生对象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采取电脑派位(或抽签)等办法解决部分入学需求,电脑派位(或抽签)时间统一为7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
五、招生要求
1、各幼儿园应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招生数进行招生,并于7月15日前将确定招收的适龄幼儿及拟参加电脑公开派位(或抽签)的幼儿名单报送市教育局初幼教科备案。(表格附后)
2、学校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以查处。
附件一:泉州市市直幼儿园入学申请表
附件二:2009年秋季泉州市直幼儿园招生花名册
泉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六月十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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