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9-00077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09〕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6-04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就我市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期末复习考试与暑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及学期总结工作
1.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落实课程三维目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化解学生考前过度的焦虑、紧张情绪,认真做好期末的总复习与考试工作。学校教务处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把好期末考试命题关,让学生通过正常的学习和复习,能够顺利通过各门学科考试。初中阶段学校学生期末考试单科合格率达到80%以上,全科合格率达到75%以上。
2.学校应认真组织学习《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和福建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04]71号)、《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闽教基[2006]77号),按照指导意见的精神,抓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工作,在实施中要及时总结经验。
3.学校应按照省教育厅颁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07〕4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07〕59号)及我局有关规范学校学籍管理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学籍管理,按要求建立高、初中在校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填报志愿、向高一级招生学校提供准确、真实的毕业生信息做好准备工作。
4.中等职校期末考试要全面反映学生掌握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特别要做好学生专业技能测试、评定,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各校要按省、市会考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复习,做好会考准备工作。
5.在放暑假前,学校应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应采取措施,加大普职教育统筹力度,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保今年初中、高中阶段招生任务的完成。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定的"择校生"招收比例和收费办法。要根据各县(市、区)的具体情况,做好逐年降低高中"择校生"招收比例和收费标准的计划。加强高中"择校生"招收工作管理,加强对所属中学和中等职校收费工作的管理,严格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分解并落实年度控辍目标,切实做好初高中学额巩固工作,各校初中生的年流生率,达标中学应控制在1%以内,一般完中及城镇独立初中校应控制在2%以内,农村独立初中校应控制在3%以内,中等职校流生率应控制在5%以内,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以确保这些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对初中毕业生巩固率、中考报考率、中考全科及格率、综合比率进行评价和通报,切实提高义务教育的办学水平和质量。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在学校开学后的第一周时间内将初中、高中的招生情况及学额巩固情况及时报送我局中教科。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加强课程管理,认真执行和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省颁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规定课程,特别是按照要求开设好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必修课程。要按规定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加强科技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按照省、市部署和要求,不断深化初中课程改革,进一步提升高中新课程的执行能力和实施水平。继续抓好教师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参加市级新课程师资学科业务培训和研训活动,强化教师的课程意识,鼓励教师创造性实施新课程,积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六、指导学生过好暑假生活。
1.普通中学在暑假期间,除了2010届高中毕业班外,均不得安排学生进行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对于2010届高中毕业班确需利用假期进行集体补课的学校,必须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
2.学校可组织学生利用暑假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夏令营活动,夏令营活动一般应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举办。
3.学校应在学生离校前,对学生进行交通、游泳、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卫生教育,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特别是加强防地震教育;同时应加强学生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加强学生面临犯罪事件发生时的自我防护教育,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秩序。要做好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七、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应按照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7号)的要求,加强对循环教科书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循环使用教科书做到至少65%的教科书能继续使用,要研究解决循环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循环教科书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益;应按照我局下发的《关于公布义务教育教辅资料目录审读推荐结果的通知》(泉教综〔2009〕9号)的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审读推荐的教辅资料。
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2009-2010学年度校历安排。1.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2009-2010学年度校历安排:
2009年秋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22周)
2009年8月24日(农历七月五日):教师到校。
2009年8月24 --28日(农历七月五日-农历七月九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09年9月1日(农历七月十三日):学生正式上课。
2010年1月30日(农历十二月十六日):寒假开始。
2010年春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18周)
2010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九):教师到校。
2010年2月22 --26日(农历正月初九-正月十三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10年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六日):学生正式上课。
2010年7月3日(农历五月二十二日):暑假开始。
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安排40周(含复习考试),假期12周。周学时一般为28。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
2.泉州市普通中学2009-2010学年度校历安排。
2009年8月24日(农历七月五日):高、初中教师到校。
2009年8月24日--8月28日(农历七月五日-七月九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09-2010学年度上半学期教学时间共22周,下半学期教学时间共18周,学校应注意做好教学安排。
(一)初中学年度校历安排:
2009年9月1日(农历七月十三日):学生正式上课。
2010年2月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二日):寒假开始。
2010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九):教师到校。
2010年2月22日--2月26日(农历正月初九-正月十三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10年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六日):学生正式上课。
2010年7月4日(农历五月二十三日):暑假开始。
初中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包括社会实践等综合实践活动课);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下学期毕业复习时间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初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4课时,每课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二)高中学年度校历安排:
2009年9月1日(农历七月十三日):学生正式上课。
2010年2月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二日):寒假开始。
2010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九):教师到校。
2010年2月22日--2月26日(农历正月初九-正月十三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10年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六日):学生正式上课。
2010年7月10日(农历五月二十九日):暑假开始。
普通高中每学年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高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5课时,每课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泉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六月一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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