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9-00033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09〕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3-25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小学:
为推动我市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泉州市第十一届小学生技能素质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于2009年5月15日至5月17日在泉州晋光小学(南俊巷)举办。(5月15日下午3:30前报到,下午4:00在该校综合楼5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抽签安排各项目比赛的顺序。)
二、比赛内容、形式:
1、写作:命题写作,时间90分钟。
2、演唱:每位选手自选一首内容健康向上的少儿歌曲(伴奏磁带自备,统一用CVD)。
3、短跑:50米。
4、静物写生:画纸统一提供,其它工具自备,采用线描、色彩、明暗等表现方法均可。时间1小时。
5、计算机:使用"WindowsXP、Microsoft word2003"进行文字录入、图片插入、表格绘制及排版等(其中文字600字左右,文字分数占该项目分数的60%)。时间30分钟。
6、简单烹饪:橱柜和材料统一提供。
三、参加对象:
本市小学在校生,年级不限,以县级为单位组队(市直小学以校为单位组队),每个代表队由领队、指导教师和3名参赛选手(不能同一性别)组成。每位选手均应参加上述六个项目比赛。(备注:参加上届比赛的学生不能再次参加本次比赛)。
四、评奖办法:
本次比赛设团体奖、个人总分奖和个人单项奖。
1、团体奖。以各代表队3人的各项目比赛得分总和,设团体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若干名。
2、个人总分奖。按每个参赛者的六项总得分,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
3、个人单项奖。每个项目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五、其它事项:
1、各代表队报名表及参赛者自我简介材料(150-200字,打印在A4纸上,在版面右上角粘贴4寸生活彩照)须于5月8日前寄送到泉州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教育科。
2、本次活动不统一安排食宿。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认真组织参赛,加强安全工作。各代表队的领队应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初教科(股)人员、市直学校校级领导担任,领队在比赛活动期间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3、本次活动由泉州晋光小学协办。联系人:泉州市教育局初幼教科 林丽芳,泉州晋光小学 何君虹(电话:22335551 )。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 技能素质 比赛 通知抄送:省教育厅、市委教育工委、市府办、市教科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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