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9-00032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09〕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3-2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盲聋哑学校: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能力和劳动技能,促进残疾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举办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活与劳动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09年4月9日至10日。9日下午4:00召开领队会,抽签安排比赛顺序,10日上午9:00前参赛选手报到,9:10准时比赛,下午结束。
二、比赛地点: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
三、比赛项目及名额分配(见附件 1)。
四、参赛组队要求:以各县(市、区)特教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市盲聋哑学校独立组队),所有选手必须是特教学校的在校生,报名时须附参赛选手学籍卡复印件。
五、评奖办法:根据特教学生生活技能、劳动技能的比赛情况分别评出团体奖和个人奖。团体奖设智障组、听障组,各组团体成绩由参赛队小学、初中选手成绩相加,每组设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若干个;个人奖按智障分小学、初中组,听障、视障分小学、初中、高中组评选,每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3名、三等奖若干名。
六、其他事项:
1、比赛自选项目(美发和才艺展示)所需用品、工具由选手自备。
2、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及领队旅差费回原单位报销。
3、各参赛队需要住宿的人员应于4月1前与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庄稼茵老师联系。
附件:1、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活与劳动技能比赛项目及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活与劳动技能比赛报名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特教 技能比赛 通知抄送:省教育厅,市委教育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残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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