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9-00006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09〕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1-16
    关于确认永春县特教学校等2所学校为“泉州市特殊教育达标学校”的通知
    时间:2009-01-29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特教学校: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特殊教育达标学校评估标准的通知》〔泉教初〈2004〉18号〕的要求,在学校自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申报的基础上,我局于2008年分别组织评估组对永春县特教学校和德化县特教学校申报"泉州市特殊教育达标学校"进行验收。经验收评估,上述2所学校已达到"泉州市特殊教育达标学校"的验收标准,同意确认为"泉州市特殊教育达标学校"。
      建设泉州市特殊教育达标学校是促进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现代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办学水平整体提高的一项重要措施。希望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把特殊教育学校建成为符合标准的达标学校;希望上述2所市特教达标校以此为新的起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推进课程改革,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积极主动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为我市特殊教育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九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特教达标校 确认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教育工委、市政府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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