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8-00142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08〕5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11-24
    关于组织我市初中学生参加2009年全国初中数学竞赛的通知
    时间:2008-12-06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经省教育厅审批,省教育学会数学教学委员会组织我省中学生参加"2009年全国初中数学竞赛"。经研究,我市决定组织学生参加此次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赛对象:以初三学生为主,坚持自愿参加,面向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
      2.竞赛时间、地点:2009年4月5日(星期日)上午9∶30至11∶30举行竞赛,各竞赛地点由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自行确定。
      3.命题范围:以《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理念、内容和要求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查学生对数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数学知识的能力。试卷中将增加使用计算器的试题供学生选做。
      4.奖次:省赛区对本次竞赛的优胜者将分别设一、二、三等奖;我市将根据学生的参赛情况,分别评出市级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5.报名: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应指派专人具体组织此次竞赛,于2009年2月20日前向泉州市教科所曾大洋同志报名。
      6.市直各中学的竞赛工作,委托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具体负责。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十一月一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中学生 竞赛 通知
    抄送: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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