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8-00033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08〕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03-18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小学英语教学工作的开展,提高小学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在泉州立辉旅行社、泉州时代英语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决定举行2008年泉州市"培园杯"小学生英语口语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形式:
(一)演讲。演讲内容应健康向上,主题自定,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二)口语对话。各选手任意抽一组题目(5道题),题目以《英语课程标准》要求为标准,以《新标准英语》三、四、五年级教材为主要内容,由主持人提问,根据选手回答情况给分。
二、参赛对象:
参加选手应是本市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小学生,以县(区、市)为单位,市直小学以校为单位各组一队参赛,每个代表队应由不同性别的3名选手组成。
三、评分、评奖办法:
演讲、口语对话各占100分,每位选手都要参加演讲和口语对话比赛。本次比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奖,团体奖按每个代表队3名选手总得分的高低顺序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3个,组织奖2个;个人单项奖根据两个项目总得分的高低顺序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四、比赛时间、地点:
2008年4月26至27日在泉州师院附小(东街二郎巷)举行比赛。4月26日上午9:30报到,9:40召开领队会议,抽签决定比赛顺序。4月26日下午至27日比赛并举行颁奖仪式。
五、其它事项:
1、报名工作由各地初教股(科)、市直小学负责,各地(校)应于2008年4月15日前将选手及指导教师名单寄送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林丽芳同志。
2、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在认真开展英语口语比赛的基础上,再选拔学生参加市级比赛。本次活动不统一安排食宿,有关事宜联系人:泉州市教育局初幼教科 林老师,泉州师院附小潘老师。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教育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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