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7-00159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07〕5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7-12-28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根据中国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与福建省化学教学委员会的通知,决定组织我市初中学生参加"2008年全国初中学生化学素质和实验能力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减轻学生负担,不进行初赛预选,全体参赛学生直接参加2008年4月13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的全国复赛。
二、该竞赛活动坚持学校和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遵照
义务教育初中化学课程标准,注重考查学生的化学素质和实验能力。
三、每校报名人数控制在该校初三年学生数的2%以内,
泉州市级设奖名额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获得市级奖励的学生每校不超过3名。
四、报名时间截止于2008年3月7日。学校向所在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中学教研室化学组报名,市直学校向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中学教研室化学组报名。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汇总后准时报送泉州市教科所化学组洪碧瑜同志收(地址:泉州市崇福路219号泉州市教育局)。报名时需送交用Excel录入的考生名表的软盘(或将电子文稿发至:hbyqz2003@yahoo.com.cn)。
五、考场设置、考务工作由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抄送:各县(区、市)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市教科所
2007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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