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7-00145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07〕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7-11-28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苏步青数学教育奖"获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7]62号)精神,我市将推荐2名"苏步青数学教育奖"(以下简称"苏奖")候选人参加省级评选。现就推荐"苏奖"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苏奖"候选人推荐工作应按照《苏步青数学教育奖章程》、《第八届"苏步青数学教育奖"评奖工作细则》(见附件1、2)实施。
二、"苏奖"候选人的条件除见附件1、2有关规定外,还应特别关注以下条件:
1.近年来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在当地教育界有较大的影响。
2.积极投身新课程实践,在新课程推进中做出突出贡献,近三年来至少有一篇关于新课程实施方面的研究文章。
3.积极参加当地、学校的教研教改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引领辐射作用。近年来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的教研活动中开展过学术专题讲座,并受到好评;至少有两篇专业性论文在有关场合交流或发表;至少辅导过两名中青年教师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的课堂教学、说课等教学技能比赛中获奖。
三、"苏奖"候选人提名和时间安排
1.在各县(市、区)教育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教股与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联合成立推荐小组,负责本县(市、区)"苏奖"候选人的提名与推荐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学分别推荐一名候选人参加市级评审。 我局将在各单位推荐的人选中,择优评审2名候选人参加省级评选。
2.各单位候选人确定后,应将推荐候选人有关评审材料于2008年2月16日前报送泉州市教科所数学组曾大洋老师(联系电话:22772061(办)),逾期报送或不报送者,以弃权处理。
四、"苏奖"候选人应报送的评审材料(要求装订成册):
1.个人情况的报告,内容含有: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月,任职单位,现任职务,职称,懂何种外语及熟悉程度,最后学历,教龄,高级职称评定时间,是否特级教师,联系电话,参加学术团体活动及任职情况;
(2)筒历;
(3)主要事迹(按照章程和评奖细则的要求,约1500字);
(4)获奖励情况(县(市、区)级以上);
(5)发表的论(译)文、教科书、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科研成果及经验总结等(题目,何时在何刊物发表、出版或在何范围交流,本人承担情况);
(6)指导课外活动情况;
(7)辅导数学竞赛情况;
(8)选修课任课情况;
(9)近五年内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按学期依次填写:起止年月,何地何校,任教年级、班级数,每周总课时,是否班主任,兼职情况);
(10)参加国际会议或全国性学术会议情况;
(11)县(市、区)以上讲学(包括公开课、讲座、竞赛辅导)情况。
2.论文代表作(限送2-3篇,按重要性排序编号)。
3.表彰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4.公示结果(加盖该县(市、区)教育局或市直中学公章)。
附件:1.苏步青数学教育奖章程
2.第八届"苏步青数学教育奖"评奖工作细则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苏步青奖 推荐 通知抄送: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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