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7-00058
    • 备注/文号:泉教科〔2007〕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7-05-15
    关于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第一批)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5-26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第一批)196项立项课题公布后,各县(市、区)教育局、相关教育科研机构、基层学校十分重视,按照课题研究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不少课题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为了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更好地完成下一阶段的课题研究工作,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第一批)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即日开始。请接到通知后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次课题中期检查工作采取分级检查评定的方法,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教育科研机构负责所属区域一般课题的检查评定工作。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重点课题、市直学校一般课题的检查评定工作以及全市一般课题的审核工作。
      二、各课题负责人应组织课题组成员对前一阶段课题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填写《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表》(附件1),《中期检查报告表》应于8月30日前送交指定负责验收单位。
      三、中期检查评定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课题应于限定期限内整改,如整改后仍不合格将取消市级立项课题资格。
      四、本次中期检查还将从合格课题中确定10%的重点课题。各县(市、区)、市直学校申报重点课题具体名额安排如下:
    单位 市直 鲤城 丰泽 洛江 泉港 石狮 晋江 南安 惠安 安溪 永春 德化 合计
    名额 5 1 1 1 1 1 2 2 1 1 1 1 18

      五、申报重点课题的条件是:研究机构健全,研究工作扎实,课题有一定创新性,能以理论研究为支撑,以应用研究为重点,能解决实际问题,已取得一定成果。
      六、各县(市、区)教育科研机构应于10月30日前将评定结果(《中期检查报告表》一式3份)送交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七、检查结果及第二批重点课题名单将于年底公布。
      八、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联系人:苏俊墉。联系电话:2278222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应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对所属区域课题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评审,从中发现典型经验,加以表彰推广,推动我市教育科研工作的发展。

      附件:《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表》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课题 中期检查 通知
    抄送:泉州市社科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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