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7-00028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07〕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7-03-28
    关于举办泉州市第十届(丰泽杯)小学生技能素质竞赛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07-04-08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小学:

      为推动我市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泉州市第十届(丰泽杯)小学生技能素质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地点:

      于2007年5月18日至5月20日在丰泽区实验小学(田安中路)举办。(5月18日下午3:30前报到,下午4:00在该校综合楼5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抽签安排各项目竞赛的顺序。) 

      二、竞赛内容、形式:

      1、演讲:以"迎接农运会,争做文明小公民"为主题,题目自拟,时间不超过3分钟。

      2、写作:命题写作,时间90分钟。

      3、演唱:每位选手自选一首内容健康向上的少儿歌曲(伴奏磁带自备,统一用VCD)。

      4、短跑:50米。

      5、命题画或写生:画纸统一提供,其它工具自备,不限制黑白或色彩画。时间1小时。

      6、计算机:使用"Windows2000、Microsoft word2000"进行文字录入、图片插入、表格绘制及排版等(其中文字600字左右,文字分数占该项目分数的60%)。时间30分钟。

      三、参加对象:

      本市小学在校生,年级不限,以县级为单位组队(市直小学和协办单位丰泽区实小以校为单位组队),每个代表队由领队、指导教师和3名参赛选手(不能同一性别)组成。每位选手均应参加上述六个项目竞赛。(备注:参加上届竞赛荣获个人总分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不能再次参加)。  

      四、评奖办法:

      本次竞赛设团体奖、个人总分奖和个人单项奖。

      1、团体奖。以各代表队3人的各项目竞赛得分总和,设团体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若干名。

      2、个人总分奖。按每个参赛者的六项总得分,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

      3、个人单项奖。每个项目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五、其它事项:

      1、各代表队报名表及参赛者自我简介材料(150-200字,打印在A4纸上,在版面右上角粘贴4寸生活彩照)须于5月10日前寄送到泉州市教育局初幼教科。

      2、本次活动不统一安排食宿。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认真组织参赛,加强安全工作。各代表队的领队应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初教科(股)人员、市直学校校级领导担任,领队在竞赛活动期间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3、本次活动由丰泽区实验小学协办。联系人:泉州市教育局初幼教科 林丽芳,丰泽区实验小学 洪丽菊。

      附件:泉州市第十届(丰泽杯)小学生技能素质竞赛报名表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技能素质 竞赛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教育工委、市府办、市教科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3月30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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