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6-00044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06〕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6-04-18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实验小学、盲聋哑学校:
为了加强普通学校和特教学校学生之间的交流,让双方学生相互了解,增进友谊,实现健残学生互帮互助的目的。让普通小学的学生在帮助残疾学生活动中从小养成关爱他人,扶残助困,尊重社会弱势群体的高尚品德。同时通过助残,让残疾学生在活动中感受社会的关爱,激励他们积极向上,自强不息,奋发学习,做一个残而有为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实验小学与特教学校学生"手拉手" 互帮互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6年5月下旬暨助残日与儿童节之间(具体时间由各地安排)。
二、活动地点:各地实验小学。
三、参加对象:各县(市、区)实验小学、特教学校,市实验小学、盲聋哑学校的师生。
四、活动内容:
1、实验小学与特教学校签订"手拉手" 互帮互助活动协议书;
2、残废学生自强不息、奋发学习事迹报告;
3、捐赠仪式;
4、联欢活动;
希望各县(区、市)教育局认真组织双方学校制定"手拉手" 互帮互助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附件:╳╳╳实验小学与╳╳╳特教学校"手拉手" 互帮互助协议书(参照)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实小与特教学校 手拉手 通知抄送:省教育厅,市委教育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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