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6-00036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06〕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6-04-07
    关于加强小学《英语》课程管理和教学的若干意见
    时间:2006-04-17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小学:
      小学《英语》是国家规定设置的一门国家课程。全面贯彻落实省颁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小学《英语》等各类各门课程,有利于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几年来,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小学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促进小学《英语》课程的实施。但是,我市目前小学英语教学工作中还存在着教师配备缺乏、师资专业水平不高、课程开课率偏低、教学时间不足、教学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离国家规定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现根据我市小学《英语》的开设和教学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贯彻《课程计划》,认真落实小学《英语》课程。全市各小学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从三年级开始开设小学《英语》课程,每周至少安排两课时用于《英语》学科的教学。严禁学校和教师把小学《英语》的教学时间挪为它用。
      二、根据小学《英语》学科教学的特点和小学生的认知规律,泉州中心市区的小学(含市直小学),从2006年秋季的三年级开始,小学《英语》的教学时间每周可安排三到四课时,增加的课时学校可暂从地方和校本课程的时间中安排,学校可根据实际安排为长短课时。有条件的其他县(市、区)或学校可参照试行。
      三、各地教育局对学校小学《英语》教学所需要的正常师资编制要采取措施予以落实,小规模学校的师资配备,可通过学校联合共享或依托附近中学资源等途径解决。对增加的小学《英语》课时所需要的教师编制和经费,县(市、区)教育局要主动协同县级编制、财政等部门,努力争取予以解决。
      四、小学《英语》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语言学科,教师具备合格的专业水平是落实好课程的关键。各地在全面贯彻实施课程的基础上,要把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小学英语师资的培养和培训力度,逐步使我市小学英语教师的专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和课程实施所需要的标准和要求。
      五、各地学校要按照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加强对小学《英语》学科教学的实践和探索。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开展区域性的专题研讨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校本研究活动,及时解决教学实践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要加强对学科教学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专业的引领作用。
      六、各地要根据课程开设和学科教学的实际,逐步按照《英语》学科的《课程标准》要求,开展校性或区域性的学科教学质量监测,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和办法,充分发挥教学质量监测的评价导向作用,逐步使我市小学生的英语学习水平在小学毕业时达到国家所规定的要求。
      以上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六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 小学英语 管理与教学 意见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市委教育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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