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6-00033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06〕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6-03-31
关于公布泉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的通知
时间:2006-04-10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中学:
根据我局《关于组织申报泉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的通知》(泉教中[2006]6号)要求,在学校申报,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同意,全市共确认20所市级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名单附后)。希望各样本校在开展新课程实验过程中,先行先试,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实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成为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研究基地、活动基地、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基地和实验成果的推广基地,促进全市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泉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名单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高中 新课程 样本校 通知抄送:市级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4月3日印发
附件:泉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名单
洛江区:泉州市第十一中学
泉港区:泉港第一中学、泉港第二中学。
惠安县:惠安第一中学、惠安高级中学。
晋江市:晋江第一中学、晋江季延中学、晋江侨声中学。
南安市: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第三中学
安溪县:安溪第一中学、安溪铭选中学、安溪第八中学。
永春县:永春第三中学、永春华侨中学。
德化县:德化第八中学。
石狮市:石光中学、石狮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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