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5-00110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05〕5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11-01
关于组织参加2005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的通知
时间:2005-11-14 15: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推动我市中学外语教学方法和测试方法改革,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在英语教育教学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师生,进一步落实课程改革的各项工作,促进我市外语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参加2005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的批复》(闽教基[2005]号67文)及省普教室《关于参加2005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的通知》(闽教研[2005]号067文),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市初中组(以初三学生为主)、高中组(以高三学生为主)学生参加"2005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本次竞赛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提倡"重在参与"的精神,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学生参赛。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应积极做好本次竞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具体事项见竞赛实施细则。
附件:2005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泉州市赛区)实施细则
泉州市教育局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一日
抄送: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泉州市教科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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