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5-00102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05〕5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10-17
    关于开展初中英语口语计算机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5-10-30 00:00

    鲤城区、丰泽区、市直各中学:
      为配合国家教育部新课程标准的实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学业考试大纲》已将"英语口试测试"列为英语中考的形式之一。为进一步确保英语口语考试公平、公正,提高英语口语考试的信度,将教学评价改革落实到实处,推进新形式下大规模英语口语考试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初中英语的教学质量并与高中课程改革接轨,省教育厅决定选定一批初中校作为我省首批初中英语计算机口语考试的试点学校。经研究,拟组织鲤城区、丰泽区、市直各中学进行初中英语口语计算机考试试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以上拟定进行初中英语口语计算机考试试验工作的学校将作为福建省首批的试点学校。
      2. 首批参加试点的学校应具备《附件2》中的计算机硬件系统要求。
      3. 届时将对有关教研员和试点学校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对象、时间等另行通知。
      4.试点学校应填报申报表,并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表寄: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英语科韩正媛老师收(邮编:362000,联系电话:22768623)。
      本次试点的英语口语计算机考试系统软件由福州培生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免费提供。该公司同时提供安装、调试和系统培训技术支持。
      附件1:试点学校申请表
      附件2:试点学校应具备的计算机硬件系统要求及工作流程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英语口语 考试试点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10月17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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