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5-00055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05〕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05-10
关于确认泉州第四中学等4所学校为"泉州市普通初中达标学校"的通知
时间:2005-05-23 15:00
各县(区、市)教育局、各有关中学:
根据《泉州市普通初中达标学校验收办法》和《泉州市普通初中达标学校验收标准》,在学校申报和鲤城区、晋江市、惠安县教育局审核、验收的基础上,经我局审定,现确认泉州第四中学、晋江市紫峰中学、惠安螺城中学、惠安侯卿中学等4所学校为"泉州市普通初中达标学校"。
希望上述学校,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重视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认真实施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为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和质量,逐步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五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初中 达标校 通知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宣传部,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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