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5-00055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05〕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05-10
    关于确认泉州第四中学等4所学校为"泉州市普通初中达标学校"的通知
    时间:2005-05-23 15:00

    各县(区、市)教育局、各有关中学:
      根据《泉州市普通初中达标学校验收办法》和《泉州市普通初中达标学校验收标准》,在学校申报和鲤城区、晋江市、惠安县教育局审核、验收的基础上,经我局审定,现确认泉州第四中学、晋江市紫峰中学、惠安螺城中学、惠安侯卿中学等4所学校为"泉州市普通初中达标学校"。
    希望上述学校,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重视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认真实施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为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和质量,逐步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五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初中 达标校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宣传部,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5月13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