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5-00039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05〕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03-31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确保今年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考查:
1、2005年我市实行"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与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文化课考试合为一次进行。
2、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为九个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其中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初二年)进行。考试学科由我局组织命题,其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参加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3、初中毕业考查科目为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四个科目考查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学校应做好学生考查成绩的记载。
二、命题与试卷:
1、考试学科命题分省级课改实验区(鲤城区、丰泽区、晋江市、南安市、石狮市,下同)与非省级课改实验区(惠安县、泉港区、洛江区、永春县、德化县、安溪县,下同)进行命题。
试题的易难度按8∶1∶1的原则进行命题,各学科考试命题范围、内容、样题等详见我市教科所编制的考试说明(已刊登在海峡教育报初中学习版及泉州教育信息网)。
2、试卷分省级课改实验区与非省级课改实验区两套。
三、报名、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升学考试,定于7月1日-7月3日举行。
初二年地理、生物考试定于6月30日上午举行。
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升学考试及初二年地理、生物考试报名时间定于5月13日-15日。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省级课改实验区考试有关事项
1、考试时间安排:
|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 7月1日 | 语文(8∶30-10∶30) | 英语(3∶00-5∶00) |
| 7月2日 | 数学(8∶30-10∶30) | 政治、历史(2:30-5:00) |
| 7月3日 | 物理、化学(8:30-11:00) |
3、考试的学科与成绩计算: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50分(英语试卷150分中含听力测试30分),其它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
考试的学科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确定方法:按学科总分计算,小于60%为D级;大于或等于60%小于70%为C级;大于或等于70%小于85%为B级;大于或等于85%为A级;缺考、成绩为0分的不记等级。
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六个学科的考生成绩原始分不公布,只公布等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考生成绩公布原始分和等级。
4、2004年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的考生,可参加今年6月30日的考试,进行重考,重考成绩只记C、D两个等级。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的学生,不允许参加重考。
5、非省级课改实验区转入省级课改实验区就读、报考的初中毕业生,其2004年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的成绩按省级课改实验区成绩等级确定方法折为相应的等级计算,考生原考试成绩由考生所在地招生办提供证明。
(二)非省级课改实验区考试有关事项
1、考试时间安排:
|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 7月1日 | 语文(8∶30-10∶30) | 英语(3∶00-5∶00) |
| 7月2日 | 数学(8∶30-10∶30) | 政治、历史(3:00-4:30) |
| 7月3日 | 物理、化学(8:30-10:30) |
3、 政治、历史各一份试卷,在同场同一时间内进行考试。
物理、化学各一份试卷,在同场同一时间内进行考试。
(三)注意事项:
1、英语学科考试分为听力测试与笔试两部分,其中,听力测试的成绩占30分,考试时间为7月1日下午3∶00-3∶25。英语试卷分Ⅰ卷和Ⅱ卷两部分,Ⅰ卷答案采用填涂卡作答并采用光电阅读机评分。
2、政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课本和资料进考场。其它各学科均实行"闭卷"考试。
3、数学、物理、化学三门学科考试可携带计算器(无存储、查询和编程功能)进入考场。
4、由于转学、复学、回原籍报考等原因,未能参加2004年初二年地理、生物两学科考试的,可参加今年6月30日的考试。考试成绩按报考所在地的成绩计算办法,计入总成绩参加录取。
6、省级课改实验区在一级达标中学招生录取时,往届生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总分中扣除2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初中学历超过3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总分中扣除10分后,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7、非省级课改实验区在一级达标中学招生录取时,往届生在升学考试总分中扣除30分后参加录取;初中学历超过3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升学考试总分中扣除10分后参加录取。
8、对于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初二后分流班学生,毕业及升学考试可以只考语文、数学、政治三门学科。
9、各中学应正确引导、尊重考生意愿,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或变相剥夺学生的报考和填报志愿的权利。
泉州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洛江)的考生由学校统一报名后,考生的志愿表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辖区招生办报送,也可由毕业学校向辖区招生办报送。
10、省级课改实验区各中学应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见附表)由学校报送招生办作为考生录取使用。
11、各达标中学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定的"择校生"招收比例和收费办法。严禁公办高中招收"借读生"、"寄读生"、"旁听生"、"走读生"等。
12、凡户籍关系不属于泉州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允许其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并在普高招生录取时与当地的考生一视同仁。
13、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泉州市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原学籍(或借读学校)所在县(区、市)招生办(招生考试中心)出具的2004年参加初二生物、地理学业考试的成绩证明。
14、各完中的招生工作,应于7月28日前结束。
五、初中地理、生物学业考试:
1、考试时间:
| 日期 | 上 午 | |
| 6月30日 | 地理 (8∶30-9∶30 ) | 生物(10∶00-11∶00) |
2、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计入该生下学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参加高一级学校的招生录取。
3、地理、生物等学科的单科考试成绩及考生信息,刻录成光盘,由县(市、区)招生办保存。
六、照顾录取:
1、在省级课改实验区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凡达到投挡条件的,应予优先录取:
①烈士子女;
②少数民族学生、台籍学生;
③在初中阶段参加由省教育厅批准举办的全省性学科(含术科类)竞赛、或由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组织的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凡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
④农村"二女户"子女;
⑤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⑥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⑦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或以上称号者;
⑧"三侨子女"。
此类学生必须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2、非省级课改实验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照2004年中考招生政策给以照顾加分。凡符合下列条件者,以加分的形式(每位学生最多只加分一次)进行量化,计入该生的升学考试总分后参加录取:
①烈士子女,可照顾10分。此类学生必须出具由各县(区、市)民政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②少数民族学生,可照顾加分。 对散杂居住在泉州市区(鲤城、丰泽、洛江)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可享受加15分的录取照顾;对县城及县以下地区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可享受加35分的录取照顾。 此类学生须出具所属县(区、市)民族工作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有关证明材料。
③在初中阶段参加由省教育厅批准举办的全省性学科(含术科类)竞赛、或由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组织的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凡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可照顾10分。
对于"术科类"(指体育、音乐、美术)竞赛,以学生获奖证书为依据:凡获奖证书上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厅"公章者,可照顾10分,否则,则不予照顾。
④农村"双女户"子女,可照顾10分。
⑤"三侨子女"可照顾10分。
④、⑤类学生必须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保送录取工作:
省一级达标普通高中可从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中划出5%的招生计划,作为优秀学生保送名额, 2005年可在部分学校先行试点。具体办法由各县(区、市)教育局制定,并报泉州市教育局备案。
八、努力完成招生任务:
各县(区、市)和学校要确保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的完成。鼓励有条件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级达标高中从2005年起面向本地区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举办"宏志班",提高农村初中毕业生报考率与入学率。
附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
泉州市教育局
二○○五年3月31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委宣传部,各县(区、市)招生办、市教科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4月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