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5-00035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05〕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03-24
各县(区、市)教育局:
为了方便考生报名、考试,经研究决定,对泉教中[2005]14文,补充通知如下:
1、增设报名点:
在原鲤城区、德化县、永春县、安溪县、泉港区报名点的基础上,再增设惠安县、南安市、晋江市、石狮市报名点。考生可以持按规定的有效证件在本县(区、市)的招生办报名并领取准考证。如果考生不愿在本县(区、市)报名,也可到鲤城区招生办报名。在鲤城区报名的考生只能在鲤城区安排的考场参加考试。
2、考场安排:
由各县(区、市)教育局安排在本县(区、市)指定的学校参加考试。
3、考试时间:
原定考试时间2005年5月4日,现改为2005年4月30日。
4、试卷命题:
根据泉州市教科所颁布的考试大纲要求命题。试卷难度与7月份全市统一的中考试卷大致相同。
5、报考资格:
同意有正式学籍的外来务工子女报考。
户口在泉州市,初中在外省就读的学生,只能参加7月份全市中考。
6、录取办法:
三年以上学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每增加一个学年,总分扣10分参加录取。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中教科具体负责。
抄送:各县(区、市)招生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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