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5-00033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0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03-2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小学:
为推进我市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泉州市第九届(鲤城杯)小学生技能素质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于2005年5月27日至5月29日在鲤城区实验小学举办。(5月27日下午3:30前报到,下午4:00在该校综合楼4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抽签安排各项目竞赛的顺序。)
二、竞赛内容、形式:
1、 演讲:以"我爱泉州"为主题,题目自拟,时间不超过3分钟。
2、写作:命题写作,时间90分钟。
3、演唱:每位选手自选一首内容健康向上的少儿歌曲(伴奏磁带自备,统一用VCD)。
4、短跑:50米。
5、命题画或写生:画纸统一提供,其它工具自备,不限制黑白或色彩画。时间1小时。
6、计算机:使用"Windows2000、Microsoft word2000"进行文字录入、图片插入、表格绘制及排版等(其中文字600字左右,文字分数占该项目分数的60%)。时间30分钟。
三、参加对象:
本市小学在校生,年级不限,以县级为单位组队(市直小学以校为单位组队),每个代表队由3名参赛选手(不能同一性别)、1名领队和1名指导教师组成。每位选手均应参加上述六个项目竞赛。(备注:以前参加此项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不能再次参加)。
四、评奖办法:
本次竞赛设团体奖、个人总分奖和个人单项奖。
1、团体奖。以各代表队3人的各项目竞赛得分总和,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
2、个人总分奖。按每个参赛者的六项总得分,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
3、个人单项奖。每个项目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五、其它事项:
1、各代表队报名表及参赛者自我简介材料(150-200字,打印在A4纸上,在版面恰当位置粘贴4寸生活彩照)须于5月15日前寄送到泉州市教育局初幼教科。
2、本次活动不统一安排食宿。
3、本次活动由鲤城区实验小学协办。
附件:泉州市第九届(鲤城杯)小学生技能素质竞赛报名表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技能素质 竞赛 通知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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