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5-00029
    • 备注/文号:泉教科〔200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03-18
    关于泉州市第二批"十五"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结题的通知
    时间:2005-03-31 15:00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学校:
      泉州市第二批"十五"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确认以来,得到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领导的重视,各县(区、市)教育科研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常规管理,课题所在单位积极支持课题组成员开展工作,中期检查的相关材料表明,很多课题已取得初步成果。根据泉教科[2003]3号文件要求,泉州市第二批"十五"教育科学规划研究立项课题将于今年7月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结题应提供以下材料:
      经批准立项的泉州市第二批"十五"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按预期时间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申请结题,结题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结题验收申报表》一式6份(见附件二,可下载复印)。应重点填好"研究成果简述及自我评价"一栏。
      2、课题研究主体报告一式6份。题目统一为《〈**********〉课题研究报告》或《〈**********〉课题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的结构主要包括问题的提出(或课题研究背景)、课题研究的目标、理论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步骤、研究成果(或结论)等部分。《实验报告》的结构主要包括问题的提出、实验假设、理论依据、实验目的、实验内容、实验方法、实验步骤、实验结果与分析等部分。字数控制在6000字以内。
      3、相关的过程性材料与终结性成果。报送的过程性材料应选择最能反映课题研究(或实验)过程的材料。终结性成果除专著、论文、经验性文章外,还可包括教育教学反思、课堂教学典型案例、教学叙事、获奖证书(复印件)、研究(或实验)对象的作品(文集或照片)等。
      4、重点课题应报送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应附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5、所报送的结题材料应分类装订、装袋,并整理出一份目录贴于材料袋前(见附件四)。
      二、时间安排:
      1、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课题负责人应于8月10日前将结题相关材料送交各县(区、市)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05年8月10日至9月20日由各县(区、市)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初评,逐一签署初评意见;同时对申请验收的一般课题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等级(评定标准见附件一)。各县(区、市)推荐的优秀课题一般不超过本县(区、市)申请验收的一般课题总数的30%。
      3、县(区、市)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完成结题验收初评后,将全部结题材料报送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4、未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课题,可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一式3份(见附件三,可下载复印),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于8月10日前送交县(区、市)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备案。未申请延期结题又未申请结题验收的,不再作为本批立项课题。
      5、第一批申请延期结题的8个立项课题(市直学校3个,丰泽区1个,晋江市1个,南安市2个,永春县1个)也应同时申请结题验收,于8月10日前送交结题材料,由相关的县(区、市)教育科研领导小组予以验收初评。仍未完成研究(实验)任务的应再填报《延期验收申请表》
      6、2004年申请延期中期检查的10个立项课题(市直单位4个,洛江区1个,南安市1个,惠安县4个)要同时进行中期检查,应于8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直接送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期检查的具体要求见泉州市教育局泉教科[2004]4号文(刊发在《泉州教育信息网·教育科研》栏)。
      7、市直学校承担的立项课题(包括第一批申请延期验收的课题)于8月10日前直接将结题相关材料送交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尚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应填报《延期验收申请表》。
      8、在完成验收初评的基础上,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将于9月下旬组织专业人员对市级立项课题进行复评确定验收等级。科研成果突出的重点课题、优秀课题将收入《优秀研究成果报告集》。
      附件:
      一、泉州市第二批"十五"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一般课题结题验收评定等级要求及鉴别标准
      二、泉州市第二批"十五"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结题验收申报表
      三、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延期结题验收申请表
      四、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送检要目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十五"科研 课题 结题 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3月18日印发

    附件一: 泉州市第二批"十五"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一般课题结题验收评定等级要求及鉴别标准
      一、等级评定要求:
      1、优秀
      课题研究理论依据针对强,研究思路慎密明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步骤合理,研究成果有较强的科学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结题工作认真,结题研究主体报告能较好地体现科研过程和成果,中期检查评为优秀或合格的。
      2、合格
      课题研究理论依据有一定的针对性,研究思路清楚,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步骤基本合理,研究成果有一定的科学性、实践性和创新性,能做好结题工作,结题研究主体报告符合规范要求。
      3、不合格
      课题研究思路不够清晰,研究方法不够科学,研究步骤不够明确,未能提供教育科研成果,或研究成果一般化,或研究成果科学性、实践性不强,没有自己的独特见解。
      二、科研成果科学性、实践性与创新性鉴别标准:
      科学性:成果符合客观实际,有确实的事实基础而不是主观 臆造,反映事物规律性联系而不是现象和表面的联系,结论应是客观真实基础上的合理引申而不是根据主观的构想而任意挑选的事例堆切。
      实践性:中小学教育科研的研究者同时又是实践者,因此研究的课题必须有较强的实践性,教育科研的进程能从实际出发,经历过具体的实践并获得证实,其成果能在实践中具体应用。
      创新性:在课题研究中有自己独特的做法。表现在实际研究中有新发现、新见解,在思辨中有自己的新论点,或独到的分析,有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能解决别人未能解决的问题,形成新的概念、新的观点、新的结论或新的操作方法。
      应该注意,优秀科研成果的科学性、实践性和创新性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互为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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