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5-00023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05〕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03-07
关于泉州市区四所普通高中面向外县(区、市)联合招生的通知
时间:2005-03-20 00:00
各县(区、市)教育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泉州中心市区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让更多优秀的初中毕业生有机会接受优质教育,确保完成我市今年的高中招生计划,经研究,决定泉州一中、泉州五中、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七中高中部面向外县(区、市)联合提前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05年市区四所中学计划面向中心市区外的县(区、市)共招收11个班572人(其中择校生110人,择校费按省有关规定收取),具体人数如下:
| 泉州一中 | 培元中学 | 泉州五中 | 泉州七中 | |
| 晋江 | 16(含择校生6 ) | 14(含择校生4 ) | 24(含择校生5 ) | 20(含择校生10) |
| 南安 | 10(含择校生2 ) | 14(含择校生4 ) | 24(含择校生 5 ) | 20(含择校生 5 ) |
| 惠安 | 25(含择校生8 ) | 14(含择校生4 ) | 24(含择校生5 ) | 28(含择校生 3 ) |
| 石狮 | 16(含择校生6 ) | 6(含择校生 3 ) | 18(含择校生 4 ) | 5(含择校生 3 ) |
| 安溪 | 26(含择校生 2) | 22(含择校生2 ) | 24(含择校生 4) | 28(含择校生 5 ) |
| 永春 | 10 | 16(含择校生1 ) | 16(含择校生 3) | 5 |
| 泉港 | 25(含择校生6) | 11(含择校生1 ) | 16含择校生2) | 28(含择校生 4 ) |
| 德化 | 10 | 7(含择校生 1 ) | 10含择校生 2) | 22 |
| 合计 | 156 (含择校生30) | 104 (含择校生20 ) | 156 (含择校生30) | 156 (含择校生 30) |
1、报名资格:户籍在晋江市、石狮市、惠安县、南安市、永春县、安溪县、德化县、泉港区等县(区、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初二生物、地理会考成绩均达到C级(含C级)以上(原始分大于或等于60分)。
在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该次招生考试,只能在市区报名参加2005年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中考),并参加三区统一高中录取。
2、报名时间:2005年4月16日--17日
3、报名地点:
鲤城区招生办(晋江市、石狮市、惠安县、南安市的学生);
德化县招生办(德化县的学生),
永春县招生办(永春县的学生)
安溪县招生办(安溪县的学生)
泉港区招生办(泉港区的学生)
为了方便考生报名,各县(区、市)考生可以任意选择以上五个报名点报名。各有关县(区、市)招生办应给予配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报名时考生应携带户口簿,或提供有效在学证明(如学生证或学校证明等),到各报名点填写统一格式的报名表,当场摄像,发给准考证,每生可按顺序填报两个志愿,同时填好是否择校。凡报考泉州一中、泉州五中、泉州七中的考生只能在第一志愿内填报。报考培元中学的学生可以在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栏内填报。
具体招生考务、命题与评卷,由市教育局中教科和鲤城区招生办负责。
5、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闽价[2004]费175号文规定,每科10元收取,五科共50元。
三、考试与评卷:
1、考试科目: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语文100分、英语100分、数学10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
2、考试时间:2005年5月4日
上午:9:00----11:30 语文、英语(合卷)
下午:2:00---4:30 数学、物理、化学(合卷)
3、考场安排:地点待定。4月25日前通知考生。
四、录取办法:
1、按招生计划1:1.2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2、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招满正取生,后录取择校生。泉州一中、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只招收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泉州培元中学可以招收部分第二志愿的考生,但第一志愿填报培元中学的 考生加10分投档。
3、各县(区、市)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招生名额录取,未招满的人数可在县(区、市)之间调剂录取。
4、5月1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前,考生应参加学校的综合素质评定)。6月10日-15日,凭准考证、录取通知单及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见附表),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被录取的学生不必参加中考,由原毕业学校发给初中毕业证书。在办理入学手续前,应仍在原毕业学校参加复习课。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录取学校对新生集训20天。
5、没有被录取的学生,户籍关系不在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含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且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一律回原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今年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中考)。
五、学籍管理:
被这四所学校录取的学生的学籍,由生源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指定一所二级以上达标学校和录取学校共同管理。
二○○五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 高中 市区 招生 通知抄送:各县(区、市)招生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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