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3-00030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03〕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3-07-17
市直各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工作,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和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积极推动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取消今年市属小学一年级招收高收费的"择校生"和"捐资生",严格控制借读生的人数和学校的班生规模。现就2003年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泉州实小:6班300人 晋光小学:6班300人
泉师附小:6班300人 泉州第二实小:4班200人
(每班计划招生50人)
二、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199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市实验小学、晋光小学、泉师附小按原招生服务区域,市第二实验小学按2003年重新界定的招生服务区域分别招收该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四所市直小学在完成服务区域内招生任务后,如果实际招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学校可招收适量的借读生。
四、招生程序及收费办法
(一)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的招收。
1、调查摸底:由各校组织人员对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
2、公示:各校于7月下旬向社会公示拟招收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1周)。
3、确定招生名单:经学校集体研究并公示及进一步调查后于8月1日前确定招收对象名单。
(二)借读生的招收。
1、学校自主确定借读生。对户籍在市区的、长期与学校共建的单位或团体且确有实际困难需要照顾借读的干部职工子女,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生家长所在单位审核申请理由,学校集体研究并经公示确定名单。
2、派位确定借读生名单:各校自主确定借读生招生之后,如有剩余招生计划,可以公开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办法确定具体招生名单。申请参加公开派位借读的,必须向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格,经学校集体研究并经公示后确定名单。
3、四所市直小学如有必要派位,由各校统一在8月10日上午进行。
(三)名单报送:市直小学应于8月5日前将确定招收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的名单、学校自主确定借读生名单、学校确定可参加派位的借读生名单送市教育局初幼教科备案。
(四)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区域内的学生和借读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均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物委制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五)注册:学校通知学生家长于开学前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五、其它事项
1、符合市政府关于人才引进等政策的对象的子女,要求到以上4所小学就读的,按规定优先给予解决。
2、参加借读生派位未被招收的适龄儿童,应回原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
3、各校参加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以查处。
附件:泉州市直小学一年级借读申请表
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市直小学 招生 意见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3年7月17日印发
附件 泉州市直小学一年级借读申请表
NO.|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籍贯 | ||||||||||||
| 学生户籍所在地 | 区(县、市) 街道办事处 社区 | |||||||||||||||
| 家庭详细地址 | ||||||||||||||||
| 家 长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 借 读 原 因 | 家长(签章) | |||||||||||||||
| 家 长 单 位 审 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
| 意 见 | 就 读 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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