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3-00013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03〕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3-04-28
    关于创建"泉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的通知
    时间:2003-05-13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科技局、科协,市直各学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加大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以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和市科协(下称"主办单位")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一批"泉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在本市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能起到示范作用的中小学校。
      二、申报办法
      学校按照《泉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考核评分标准》(附件一)自评申报,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科技局和科协共同推荐。各县(市、区)均可推荐2-3所学校,并附上学校的申报材料(附件二,一式6份,随附软盘1份)于2003年5月10日前寄市科协普及部。市直中小学直接报送市科协普及部。
      三、评审和命名
      主办单位成立"泉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组,依照考核评分标准对申报的学校进行检查、考核和评审。评审合格的给予命名,并颁发资格证书和牌匾。
      四、示范校管理
      1、"泉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每年应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年终做好总结。自命名后第二年起,学校应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年度科技教育情况总结(一式6份)和相关的活动资料报市科协普及部。
      2、每年底,各县(市、区)教育局、科技局和科协应共同对示范校进行考核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示范校应督促其限期整改,检查情况同时报市科协普及部。
      3、每两年,主办单位对示范校进行一次考核和检查。对科技教育活动成绩显著的学校,主办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其资格。
      附件:1、泉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考核评分标准;
         2、泉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校申报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科技局
    泉州市科协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科教 示范校 创建 通知
    抄送:市委宣传部。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3年4月28日印发

    附件一:泉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校考核评分标准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考核验收标准和内容 应提供的材料及检查验收方法 权重 自评分 县评分 市评分
    组织领导 ①建立由校长(或副校长)兼任组长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机构负责日常科技活动。
    ②学校把科技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实施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提供有关文件及原始记录档案 10      
    管 理 措 施 ①认真执行闽委办发[2001]13号文件精神,落实社会实践总课时,按每学年小学高年级不少于10天,初中不少于20天,高中不少于30天的要求组织好科技活动。
    ②有三年或五年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考核制度、年度活动计划。并做到有检查、能落实、有总结。
    ③发挥优势,因地制宜,建立多种形式的科技兴趣小组,中学生参与率不低于80%,小学生不低于60%。
    ④学校对科技辅导员的进修、培训给予支持和保证,对科技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活动的时间计算工作量。
    提供有关材料 15      
    经费保障 提供专款用于科技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小学生人均1元、初中生人均2元,高中生人均3元 提供有关资料与县级评审机构核实相结合 10      
    序号 考核验收标准和内容 应提供的材料及检查验收方法 权重 自评分 县评分 市评分
    基 础 条 件 ①科技活动室。面积:中学生90M2、小学生70 M2,以上场地不足可利用已有的实验室,并配备活动所需的设备、器材。
    ②室外科技活动园地。有与活动项目相关的实践基地或厂(场)。
    ③有学生参与设计、编辑、制作的科普专栏,定期更新科普内容,每学年至少4期。
    ④有一支热爱青少年科技事业、有奉献精神、队伍稳定、能力较强的科技辅导员。 以上①、②2个条件至少有1 上符合要求。
    提供有关资料与实地抽查相结合 25      
    活 动 内 容 ①按省颁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每周安排综合实践活动,如科技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或劳技课等。每学期举办一次以上科技讲座、科学讨论会、科学沙龙等科技教育活动,并结合本校实际办出特色。有订阅一定的科普报刊。
    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教育及科技、科协部门共同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电脑作品设计制作、学科竞赛等科技活动。
    ③积极参加每年一度的科技活动周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主题鲜明、全校性的科普活动。全校师生参与率在90%以上。
    提供年度活动课程等有关资料与检查相结合。 25      
    活动成效 ①学校两个文明建设成绩显著,获得各级表彰。
    ②三年内获省级以上科技活动奖1次以上。
    ③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在科技活动经验,并能切实起到示范、辐射作用。
    提供证书及相关材料 15      
    合计     100       
                  

    附件二: 泉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校申报表

    申请单位:(盖章) 负 责 人: (盖章) 申报时间: 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制

    单位   负责人   职务  
    通讯 地址   邮 编   电话  
    申 报 理 由 及 条 件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级教育局、科技局及科协意见  
    市级教育局、科技局及科协意见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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