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26-00022
- 备注/文号:泉教思函〔202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8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扎实推进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有效提升各地各校对青少年阅读工作的重视程度,引导并激励广大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习惯,进一步丰富其假期文化生活,定于近期开展2026年泉州市中小学生“书香润校园 悦读向未来·寒假读一本好书”征文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泉州市教育局
协办: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分公司
二、活动对象
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中职、中学学生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
四、活动要求
1.各学校要指导学生选读思想健康、导向正确的有益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文学名著、儿童文学、传统文化经典、科普作品、思想政治教育读本等正规出版书刊。所选书目不作硬性要求,可从学校图书馆借阅或其他渠道阅读与主题相关的图书。
2.征文活动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参加,要求结合自己的阅读感悟,选择角度写读后感。征文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真实,感情真挚。征文必须是学生本人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在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过或已获奖的作品不予参加本次活动。文章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诗歌除外),字数要求小学生600字左右、初中生800字左右、高中生(中职)1000字左右。学生须在指导教师对征文点评过后,才可投稿参加征文活动。
3.各校要立足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面向小学低年级学生,有效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吸引力的校内阅读活动,从而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全面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校园文化氛围,扎实推进书香校园建设。
五、名额分配
各地在组织属地学校开展征文活动的基础上,按以下数量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征文评选: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各推荐不超过100篇,开发区推荐不超过20篇,其他县(市、区)各推荐不超过80篇,市属中职、中小学各推荐不超过10篇。
六、活动申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二)报名渠道
本次征文作品通过“泉教育”平台统一开展(详见附件1)。在首页上方“书香润校园 悦读向未来·寒假读一本好书”主题活动申报入口,内设作品投稿通道。学生或家长确保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投稿申请,进入到学校(班主任及德育工作主要负责人)审核、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评审阶段,各县(市、区)/市直中小学(中职)根据名额推荐上报后市教育局方可收到投稿有关信息。
七、评选奖励
征文评选按中学组(含中职、高中、初中)、小学组各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并奖励价值100元、70元、50元的优秀图书。获奖作品将在“泉教育”平台进行展示。一等奖作品将择优在CN刊物《快乐语文》《读写》等刊物上发表。
八、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中职、中小学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阅读书目的指导,充分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参加健康有益、内容丰富的读书活动,安排专业教师做好学生征文指导工作。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推荐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优秀案例、书香校园、书香班级等工作,对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开展好的学校、师生给予激励。
3.各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数字图书馆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假期阅读活动,开学后可以举办读书心得报告会、主题班会等活动,或以手抄报、演讲、朗诵等形式,广泛展示交流青少年学生阅读成果。
市教育局联系人:黄雪云,电话: 0595-22755882。
附件:1.投稿步骤指引
2.县(市、区)评审步骤指引
泉州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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