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20-00011
    • 备注/文号:泉教思函〔2020〕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7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2020年寒假道德实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1-23 19:4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丰富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假期文化生活,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一个文明、安全、健康而有意义的寒假,现就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2020年寒假道德实践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倡导文明新风,做新时代好公民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传承好家风"活动。加强学生文明礼仪修养,引导学生利用春节给家人、亲戚朋友拜年之际,与长辈话家常,听家人讲家风故事,谈谈自己的成长收获和新年的打算。将自己对祖国、对家人的美好祝福,以文字、图片、短视频等方式分享,晒出家庭幸福、秀出家庭梦想,展现爱国爱家、向上向善的社会主义文明家庭新风尚。

      2.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利用春节家人团聚的机会,宣传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遵守"八不"行为规范,自觉抵制铺张浪费、攀比炫富和封建迷信等不良习俗;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践行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行为,提升学生文明素养,树立时代新风。

      3.开展"弘扬优秀文化"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推荐思想积极向上的经典书籍和影视作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时间阅读、观看,培养爱读书、爱学习的良好习惯。深入挖掘春节、元宵节的文化内涵,引导学生参与猜灯谜、看年戏、做花灯、学习民间艺术等民俗活动,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

      4.开展"我是劳动小能手"活动。鼓励学生自己的事自己做,家务事帮着做,公益事情积极做,引导学生主动承担写春联、贴春联、大扫除、洗菜做饭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热爱劳动的习惯和正确的劳动价值观。

      5.组织"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引导学生开展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拜年、送节日祝福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营造崇德向善、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组织学生走进社区、福利院、敬老院等场所,开展慰问军烈属、看望空巢老人、特殊群体小朋友的关爱帮扶志愿服务,积极传播文明理念,不断提升社会责任意识。

      6.开展"感受家乡新变化"研学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研学实践活动,深入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等文博馆院,走访知名企业、科研院所等,参加环保公益实践活动,了解当地文化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培养学生的爱国爱乡情感和责任担当意识。

      7.开展"双拥"国防教育活动。组织师生走进共建部队,通过参观军营、纪念馆,观摩军事表演等形式加强国防教育;开展节日慰问、文艺汇演、迎新春茶话会等双拥活动,推进军地联谊,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学习部队的优良作风,增强国防观念。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展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做好学生安全防范、预防沉溺网络、手机游戏等教育,切实保障学生活动安全。新学期开学后,各校要组织学生开展"我们的节日"道德实践活动的成果交流展示,进一步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各地各校典型做法可以图文并茂的信息报道形式及时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邮箱:szk@qzedu.cn。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1月7日

      


    抄送:省教育厅思政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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