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18-00422
    • 备注/文号:泉教思〔2018〕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17
    关于开展“做诚信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10-09 09:20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发改部门、教育局、社科联、诚信促进会,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中小学(中职学校):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中宣部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启动的"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落实省诚信促进会、省委宣传部、文明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做诚信小公民"主题诵读活动的通知》(闽诚信〔2018〕21号)精神,泉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社科联、市诚信促进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做诚信小公民"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
      二、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1月
      三、活动内容
      1.写诚信好故事。各学校发动学生广泛寻访、发现身边(或自己)讲诚信、守诚信的事例,并进一步整理、加工,写成故事。一篇文章可以写一个故事也可以写几个相关的故事。故事中的人物可以不用真实姓名(如果用真实姓名应征求本人同意),但事例应真实(可以进行一定艺术加工)。小学生文字一般不超过1000字,中学生文字一般不超过1500字。
      2.讲诚信好故事。各学校在开展"写诚信好故事"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做诚信小公民"主题团(队)活动。活动内容以"讲诚信好故事"为主,可以结合开展经典诵读、互动交流、邀请先进典型作报告等。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进行活动设计,使活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学生乐于参加并受到教育。
      3.推选诚信好故事。各县(市、区)录制2个(中小学各1个)、各市属中小学录制1个"讲诚信好故事"视频节目,10月20日前报送给市活动主办单位。视频时长3-5分钟,刻录在光盘中(WMV或AVI格式),同时将故事的文字稿(WORD格式)刻录在该光盘中。视频开头及故事文字稿均应注明故事的讲述人、整理人(作者)、指导教师(1名)及讲述人所在县(市、区)、学校。各县(市、区)、各市属中小学报送1-2篇"诚信好故事"征文,征文为WORD格式。各单位报送的征文、视频及文字稿、《推荐表》刻录到同一光盘上。
      4."讲诚信好故事"评选展示活动。市主办单位组织对各县(市、区)、市属中小学报送的"讲诚信好故事"视频进行评审,选出一批优秀节目,在11月份举办全市中小学"做诚信好少年"主题讲故事展示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择优选送若干视频给省活动组委会。同时选出一批文章,收录在《诚信泉州》专刊,并推荐给《八闽诚信校园行--诚信征文集》、《诚信》杂志。各县(市、区)可参照举办相关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各地各校要把开展"做诚信小公民"主题活动与开展2018年"质量月"活动、"身边故事·共同铭记"主题活动以及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美德少年、最美学生事迹宣讲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师生身边"讲诚信、守诚信"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各县(市、区)、市属中小学填报主题活动推荐表(附件),连同光盘报送到市诚信促进会(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鲤城区政府1号楼319-320室),联系人:市诚信促进会 王文国,电话:22384511;市教育局思政科 金剑,电话:22783508。

      附件:泉州市"做诚信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推荐表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泉州市诚信促进会
    2018年9月17日


    抄送:省诚信促进会、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社科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