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18-00101
- 备注/文号:泉教思〔2018〕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13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市直中小学校: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是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综合实践育人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立德树人"的有效途径。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研学旅行工作规划的通知》(闽教办思〔2017〕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协助完成"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2018年度研学实践教育项目任务的通知》(闽教思〔2018〕8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发研学实践活动课程。各地各校要充分挖掘当地自然地理、历史文化、社会经济、乡土民俗、著名人物等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类型的活动课程。课程设置要注重教育性、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
二、遴选建设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各县(区、市)教育局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闽教思〔2018〕9号), 在区域内遴选建设一批涵盖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工业科技、革命传统和国情市情等方面内容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并从中向市教育局推荐2-5个优质资源单位,作为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候选对象。各地现有教育系统所属的学生综合实践基地要对照《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资源开发和活动保障,做好申报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的相关工作。
三、设计研学实践精品线路。各地要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精心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实践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实践网络。一是"革命传统教育"线路。利用当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纪念设施或遗址等资源设计线路,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学习革命斗争精神。二是 "生态文明教育"线路。利用自然景区、农业基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基地等资源设计线路,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三是"传统文化教育"线路。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文化场馆等资源设计线路,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四是"国情教育"线路。利用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单位,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爱党爱国之情。五是"国防科工教育" 线路。利用国防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树立国家安全观,增强科学精神和国防意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先期确定2-5条县域内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线路,在此基础上,市教育局将遴选确定若干条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线路。
四、落实年度研学实践项目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50号),泉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入选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各地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协助完成"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2018年度研学实践教育项目任务的通知》,扎实有效地落实年度研学实践教育项目任务。晋江市作为营地项目牵头单位,要围绕执行《项目任务书》,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沟通协调与统筹运作,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完成60000人次天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开发研学实践教育线路14条、研学实践教育课程14门(每门课程涵盖小、初、高三个版本),组织实施1725人次天研学实践教育师资培训,做好营地研学实践服务平台建设和相关修缮维护与设备更新等工作,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营地年度实施项目进行审计。泉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洛江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石狮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南安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安溪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德化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分别完成10000人次天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和要求由泉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与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予以明确,并拨付相应的项目预算资金,用于补助课程开发、线路规划及组织学生研学活动的服务费、车旅费、食宿补助费、材料费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委托协议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按时序进度抓好工作落实,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泉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汇总,项目终了(12月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配合项目考核验收工作。在完成"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年度项目任务的基础上,各地各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五、建立研学实践工作机制。各县(区、市)教育局要积极取得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协助,加大对中小学开展研学实践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逐步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实践工作机制。要多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研学实践时间由各地各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并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学校自行开展的研学实践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加强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委托开展研学实践的,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安全责任;要严格执行《学校大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安全管理规定》,提前拟定活动计划,把好活动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关,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与家长签订协议书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取得各方的理解支持。要积极取得交通、文化、旅游、保险监督机构等部门的支持,加强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的保障和服务。要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强化活动安全保障。要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研学实践的重要意义,为研学实践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泉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表"和研学实践线路规划(格式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于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思政科,联系电话:22783508,28229598,电子邮箱:22783508@163.com。
附件:1.泉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表
2.泉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线路规划(格式)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3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政府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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