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17-00155
    • 备注/文号:泉教思〔2017〕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7-31
    泉州市教育局 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泉州市2017年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8-10 17:26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委文明办,泉州开发区党务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各市直中小学(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5〕7号)和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福建省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泉教思〔2016〕28 号),现就泉州市2017年中小学校(中职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安排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教育好、活动阵地建设好、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整洁优美环境好等"六个好"内容开展创建工作。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高师生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校园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至2020年,全市100%中小学参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二、具体安排
      (一)参加对象
      2017年参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对象为:1.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及市直所有公办中小学(中职学校);2. 其他县、市获得县级以上文明学校荣誉称号的公办中小学(中职学校);3. 承建各级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的学校。此后逐年按25%左右递增推进,至2020年实现文明校园创建活动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各地、各市属中小学于8月15日前将本年度参加创建活动对象名单汇总报市委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科(汇总表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箱报送:qzswmb@sina.com)。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7月)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印发创建活动相关文件,各县(市、区)组织列入年度参加创建活动对象范围的中小学(中职学校)参与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2.组织创建阶段(2017年8月)
      各列入年度参加创建活动的学校要根据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六个好"标准,结合实际制订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四个一"基本要求(即一套档案资料、一个宣传阵地、一套创建制度、一本活动手册),广泛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等创建活动,于8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申报参评各级文明校园的,按照相应层级的《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具体落实创建工作,整理档案资料。
      3.督查整改阶段(2017年9月底前)
      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主管部门对照文明校园创建标准做好本地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指导、督查工作,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组织抽查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开展创建活动情况。选树一批创建文明校园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创建学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好经验总结,提升创建水平,将全市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4.考评表彰阶段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与原有的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相衔接,名称替换、届期顺延、规则不变,在申报推荐、评选表彰和日常管理上,依照现行的《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闽文明委〔2013〕11号)进行。在推动全体中小学参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创建活动成效突出的学校中评选表彰市、县级文明校园,并按程序推荐参评省级和全国文明校园。各层次文明校园评选表彰,都要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提前公示、择优评选的程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充分认识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把文明校园创建作为加强学校全面建设的重要举措,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二)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各级文明办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加快制定和完善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推进计划,既要全面开展,又要重点培育。要对照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出本级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分类指导。
      (三)整合工作,突出实效。各中小学校要在创建过程中注重结合学校实际,与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守则》有机结合,与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有机结合,与师德师风建设有机结合,真正把创建文明校园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文明素养和学校文明程度。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载体,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文明校园创建的内涵和意义,大力宣传本地本校在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特色经验,引导师生、家长、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2017年参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对象汇总表
         2.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四个一"基本要求

    泉州市教育局 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
    2017年7月31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委文明办,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文明委领导。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印发

    附件2: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四个一"基本要求

      1.一套档案资料:对照文明校园"六个好"标准,落实创建工作,整理创建材料,档案丰富详实。档案分六个类别: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申报参评各级文明校园的学校要对照相应测评细则,细化档案目录,充实完善资料。
      2.一个宣传阵地:校园显眼位置设立专门宣传栏(或宣传橱窗),展示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优秀教师和美德少年(文明风尚好少年)等文明校园创建成果。校园内外显眼位置和每间教室(含公用功能性教室等)显眼的地方均应设置(张贴)"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或图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画)。
      3.一套创建制度:细化文明校园创建任务,有创建计划、总结和会议记录。设立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等创建评比栏,评比标准、制度上墙公示。
      4.一本活动手册:编印一本《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手册》,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小学生守则》内容,有学校简介、相关校园文化符号(如校训、校歌、校徽、校标等);有创建领导小组、分工职责、系列管理制度和创建评比活动图片;有"我的中国梦""三爱""文明礼仪教育""法纪宣传"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展示;有"我们的节日"、校园文化艺术节、学校少年宫展演等活动图片,并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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