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15-00129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15〕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0-14
各县(区、市)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职、中小学校: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教育部<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办思〔2015〕11号)。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就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大力宣传
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涵盖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保留了2004年版《中小学生守则》中仍具有时代价值、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应长期坚持的内容,并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立德树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做出的重大部署落细落小落实到其中。《中小学生守则》是引领和规范中小学生思想品德与言行举止的重要指南,对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其重要作用和内容要求。各学校要尽快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新版《守则》,替换校园原来张贴的旧版《守则》,同时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解读《守则》内容,让每一位学生明确要求,明白要义,帮助其树立规则意识,指导其养成基本的行为规范。
二、积极落实,努力践行
各地各校要把贯彻实施《中小学生守则》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学生学习生活中,使《守则》的要求入耳、入脑、入心,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全面讲解《守则》内容,将《守则》要求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要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队会、团会等形式,将《守则》的内容融入丰富多彩的活动中。要在校园文化建设中体现《守则》要求,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加强养成教育。要注重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相结合,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协助学校抓好《守则》的宣传教育,引导每位学生"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少年"。广大教职员工要培养优良师德,以身作则,引领学生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践行《守则》的每一条要求。
三、总结经验,提升实效
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贯彻实施《守则》的经验,互相交流学习,进一步增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把贯彻实施《守则》与文明城市、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相结合,加大对贯彻实施《守则》的检查指导力度,要结合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把学习贯彻《守则》情况纳入学校德育工作测评、文明学校考评工作中,建立制定贯彻实施《中小学生守则》的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及时将学习贯彻《守则》的好做法好经验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
附件:中小学生守则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12日
附件: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
1.爱党爱国爱人民。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好学多问肯钻研。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习惯。
3.勤劳笃行乐奉献。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参与劳动实践,热心志愿服务。
4.明礼守法讲美德。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孝亲尊师善待人。孝父母敬师长,爱集体助同学,虚心接受批评,学会合作共处。
6.诚实守信有担当。保持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借东西及时还,做到知错就改。
7.自强自律健身心。坚持锻炼身体,乐观开朗向上,不吸烟不喝酒,文明绿色上网。
8.珍爱生命保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坚决远离毒品。
9.勤俭节约护家园。不比吃喝穿戴,爱惜花草树木,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活。
抄送:省教育厅思政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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