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15-00076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15〕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6-15
    关于举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班主任演讲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5-06-22 22:02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去年教师节在北师大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班主任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情操、掌握扎实学识、永怀仁爱之心,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市教育局决定在教师节期间举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班主任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
      二、演讲内容: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教育经历或身边的教育故事,讲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党和人民满意教师的感人事迹。演讲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要求主题突出,内容积极向上,服装大方得体,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三、活动要求:
      1、各县(区、市)、市直学校要认真选拔,择优推荐参加比赛。各县(市、区)分别推荐1名小学班主任、1名中学班主任参加比赛;市直学校推荐1名班主任参加比赛。
      2、各县(区、市)、市直学校务必于8月20日前将演讲比赛的选手报名表、演讲稿电子文档发至邮箱22783508@163.com,并在比赛当天报到时将演讲稿(一式五份,A4纸打印,隐去参赛者的单位、姓名)统一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3、演讲比赛拟于教师节期间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演讲比赛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6月3日


    抄送:省教育厅,泉州市委办、市政府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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