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15-00054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15〕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4-29
各县(区、市)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职、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闽委教宣〔2012〕7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心理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五月份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推动全市学校、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营造人人关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氛围,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学会生存、感受生活,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
二、活动主题
认识生命价值,提升心理素质,增长生存智慧,培养生活信仰
三、活动时间
2015年5月
四、活动内容
(一)规范操作,营造氛围。
1. 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各地各校要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年龄学生的心理特点,侧重不同的教育内容。以发展性教育为主,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和开发心理潜能上。小学生侧重环境适应、认知生命、交往心理、合群乐学等教育内容;初中生侧重青春期心理、珍爱生命、自我认知、有效沟通等教育内容;高中生侧重社会适应、开发潜能、升学就业、意志培养等教育内容。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由专兼职心理教师承担,心理健康教育班会课等专题活动由班主任等承担。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指导学校开设以发展性教育和预防教育为主的心理健康活动课,在五月份,至少开设2次主题活动课,1次年级以上的教研活动,为家长举办1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或宣传活动,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规律以及教育方法。学校心理辅导室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并有相应的分析、对策与辅导效果评价。完善心理辅导站和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强家庭教育、生命教育和青春期教育,推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中小学生人格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全体教师要遵循心理健康教育规律,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校园网、微博、微信群、QQ群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途径、全过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5月最后一周为"心理健康教育周",各校要集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进一步加强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内容包括:(1)热爱生命:教育学生认识到生命只有一次,应该珍惜;人对生命应该有敬畏感;生命不仅属于自己,也属于家庭和社会;青少年要对自己、家庭和社会负责。(2)学会生存:培养学生学会识别隐患,保护自己,力所能及救护他人。(3)感受生活:指导学生感悟生活是美好和快乐的,生活的乐趣在于热爱;学会从繁重的学业中享受生活,在平淡的生活中发现美。
各地各校要围绕主题,以主题班会、专题讲座、课堂教学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相关理论知识的教育,让学生懂得生命真谛,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同时在教育中强调学生知行统一,强调具体的实践,通过专项实习、技能演练、体验活动等形式,让学生掌握安全的各项技能,在技能培养中增强安全意识。
3.运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
一是运用好泉州市中小学心理教育网。泉州市中小学心理教育网是由泉州市教育局主办的公益网站。通过多样的板块栏目,普及心理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全市学生与家长。聘请23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建立网上工作室,设立专题网页,让家长、学生了解心育知识,进行网上心理咨询辅导,报道心理活动新闻,交流心理健康实验学校经验。各校要引导师生时常关注、访问,参与互动,发挥其功用。
二是运用好泉州市中小学心理辅导站。我市目前有57所覆盖各个县(市、区)的中小学心理辅导站, 每个辅导站均配齐功能室与专职心理老师。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心理辅导站的作用,坚持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坚持教育和发展、预防和危机干预相结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和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坚持教师的主导性与学生的主体性相结合,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科学性、实效性,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
三是运用好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各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均为持有国家二级或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专兼职心理老师。各地各校要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通过电话、网络、面询、团体辅导等方式,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努力提高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以组织"五个一"活动为主要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举办一场专题讲座。各校可邀请有关专家对全校学生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大力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引导学生善待自己,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学习及生活。
2.观看一场心理影片。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搜集合适的心理影片组织学生观看,并由心理辅导老师对影片内容进行点评,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使学生了解更多心理健康常识,掌握如何解决自身存在的心理问题的方法。
3.开展一次心理知识宣传活动。各校可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报校刊、校园广播以及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主题班队会、排演心理剧、制作手抄报及心灵书签、绘制心理漫画、书写心灵成长征文、初高中毕业班的心理辅导讲座等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让学生懂得心理健康在人的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懂得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做事,学会面对困难和挫折,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使其健康成长。
4.召开一次家校心理健康知识座谈会。家长是孩子心理支持中非常重要的一种资源,家庭教育对孩子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亲子互动的方式方法和对待孩子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学生的人格形成。各校要通过家长学校开展一次家校心理健康知识座谈会,向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让家长了解一些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内容和形式,学会懂得用科学的方法与子女沟通,为学生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5.组织一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培训。邀请专业人员或专职心理教师对全体教师进行一次心理健康校本培训,增强教师关注学生心理的意识,提高辅导学生心理的能力。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校要切实将心理健康作为学生成长和培养的重要内涵,高度重视活动月的组织开展,指定专人负责活动月全程的各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有计划、有过程、有效果、有评价,努力让每一个学生在活动中受益。
2.精心策划,打造品牌。各地各校开展活动时,要寓教于乐,注重实效,突出活动的教育意义;加强活动的宣传,注重品牌活动的创建,积极打造精品活动,使之持续开展、常做常新;要注意积累相关经验与材料,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县(区、市)教育局于6月15日前提交一份活动开展的总结,送市教育局德育科邮箱:22783508@163.com。联系电话:28229598。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9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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