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14-00098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14〕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6-11
    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的通知
    时间:2014-06-26 15:14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职、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报送第二届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结果的通知》精神,与即将开展的福建省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文明学校考评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现就新一轮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工作时间、程序:
      1.时间:2014年6月15日-2014年9月31日
      2.程序:
      (1)2014年8月1日前,参评学校对照《全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操作指南》进行自评,得出自评分,向各县(市、区)教育局申报,市直学校直接向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申报。
      (2)2014年9月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对申报参加省级德育测评学校进行评审、检查。
      (3)2014年9月31日前,市教育局采取网上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上报省级德育工作先进单位。
      二、申报准备材料:
      1.近三年来学校德育工作的总结材料一份;
      2.相关报表或图片各一份;
      3.自评分(填在测评操作指南上)一份;
      4.按照《全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操作指南(修订)》(见附件4)要求准备好近三年来的档案材料。
      测评材料时间段为2012年9月-2014年6月。
      三、申报对象及名额
      1.申报对象:
      曾被评为福建省文明学校(含申报新一届省级文明学校)、或2011、2012年通过省、市德育测评的学校。
      2.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按照测评指标体系,加强和规范学校德育工作,组织好本地、本校的测评督导工作。各地推荐上报的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可作为申报文明学校的候选单位。
      2.各地各校要按照时间要求准备好各项材料,严格遵照省测评方案,切实做好自评、申报、测评、推荐等各项工作。
      3.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申报省级德育测评学校材料、照片于2014年9月1日前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无需纸质,只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泉州德育网在线评选平台)。仅需报送附件2的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内容应包括:
      1. 福建省参评学校基本数据统计报表
      2. 近三年学校德育工作总结和自评报告(对照新的测评操作指南撰写)。
      3. 社会实践、心理健康(基本的软硬件设施,提供配备的功能室图片和简介,如谈心室、团辅室、放松室、测量室、阅读室、等候室、热线室、档案室等功能室三间以上)、"三爱三节"教育、节约节俭教育、家庭教育"五个一百"工程、网络德育、传统文化教育、主题班团队活动材料和照片。
      4. 校园环境、德育场所照片。
      5. 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报道的材料。

      附件:1.泉州市报送福建省德育先进学校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学校德育测评成绩统计表
         3.福建省参评学校基本数据统计报表
         4.关于报送第二届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结果的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
    2014年6月4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文明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6月4日印发

    附件1:泉州市报送福建省德育测评学校名额分配表

    县(区、市) 名额
    鲤城区 7
    丰泽区 5
    洛江区 3
    泉港区 3
    惠安县 7
    石狮市 5
    晋江市 9
    南安市 9
    安溪县 7
    永春县 4
    德化县 4
    台商投资区 2
    市直学校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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