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14-00098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14〕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6-11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职、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报送第二届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结果的通知》精神,与即将开展的福建省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文明学校考评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现就新一轮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工作时间、程序:
1.时间:2014年6月15日-2014年9月31日
2.程序:
(1)2014年8月1日前,参评学校对照《全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操作指南》进行自评,得出自评分,向各县(市、区)教育局申报,市直学校直接向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申报。
(2)2014年9月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对申报参加省级德育测评学校进行评审、检查。
(3)2014年9月31日前,市教育局采取网上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上报省级德育工作先进单位。
二、申报准备材料:
1.近三年来学校德育工作的总结材料一份;
2.相关报表或图片各一份;
3.自评分(填在测评操作指南上)一份;
4.按照《全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操作指南(修订)》(见附件4)要求准备好近三年来的档案材料。
测评材料时间段为2012年9月-2014年6月。
三、申报对象及名额
1.申报对象:
曾被评为福建省文明学校(含申报新一届省级文明学校)、或2011、2012年通过省、市德育测评的学校。
2.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按照测评指标体系,加强和规范学校德育工作,组织好本地、本校的测评督导工作。各地推荐上报的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可作为申报文明学校的候选单位。
2.各地各校要按照时间要求准备好各项材料,严格遵照省测评方案,切实做好自评、申报、测评、推荐等各项工作。
3.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申报省级德育测评学校材料、照片于2014年9月1日前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无需纸质,只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泉州德育网在线评选平台)。仅需报送附件2的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内容应包括:
1. 福建省参评学校基本数据统计报表
2. 近三年学校德育工作总结和自评报告(对照新的测评操作指南撰写)。
3. 社会实践、心理健康(基本的软硬件设施,提供配备的功能室图片和简介,如谈心室、团辅室、放松室、测量室、阅读室、等候室、热线室、档案室等功能室三间以上)、"三爱三节"教育、节约节俭教育、家庭教育"五个一百"工程、网络德育、传统文化教育、主题班团队活动材料和照片。
4. 校园环境、德育场所照片。
5. 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报道的材料。
附件:1.泉州市报送福建省德育先进学校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学校德育测评成绩统计表
3.福建省参评学校基本数据统计报表
4.关于报送第二届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结果的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
2014年6月4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文明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6月4日印发
附件1:泉州市报送福建省德育测评学校名额分配表
| 县(区、市) | 名额 |
| 鲤城区 | 7 |
| 丰泽区 | 5 |
| 洛江区 | 3 |
| 泉港区 | 3 |
| 惠安县 | 7 |
| 石狮市 | 5 |
| 晋江市 | 9 |
| 南安市 | 9 |
| 安溪县 | 7 |
| 永春县 | 4 |
| 德化县 | 4 |
| 台商投资区 | 2 |
| 市直学校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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