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14-00091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14〕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5-27
    关于开展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幼儿园)德育论文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4-06-11 14:3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中职、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开展德育研究,推进德育工作创新,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泉州市教育学会学校德育委员会决定开展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德育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凡在我市从事中小学(中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热心并积极参与学校德育工作研究的教育工作者均可参加。
      二、论文要求
      1、论文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当地中小学德育工作实际,主题鲜明,论点正确,论证充分,时代感强;总结的经验和做法要有借鉴意义,实验和研究应与时俱进,反映最新成果;调查报告要做到资料详实,数据准确,有分析,有见解,有新意。
      2、论文主题要结合不断推进的教育改革,联系当前教育热点与实践进行选题。可从中小学德育的现状与对策、学校德育管理与评估、德育队伍建设、德育课程开发、品德课教学,网络德育建设、家庭教育指导、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选题撰写,也可根据自身实际,另行选择当前学校德育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究并撰写。
      3、论文应是作者自行撰写,如适当参考相关书目,应注明出处。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4、凡参加泉州市级以上竞赛获奖或在CN类刊物发表的文章不再参评。
      5、参评论文限3000字以内,统一用A4纸打印,并附论文封面(见附件),稿件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三、选送篇数
      各县(市、区)推荐6-8篇,市直中小学(中职、幼儿园)每所推荐2篇,一式两份于2014年7月20日前送市教育局德育科,并统一把电子文稿发送至电子邮箱22783508@163.COM。
      四、论文评审
      参评论文将由市教育学会学校德育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评选,评出-、二、三等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并把获奖文章汇编在《泉州德育》(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为保证论文数量,提高论文质量,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中职、幼儿园)要进行宣传发动,做好推荐工作,或开展相应的评选活动。对推荐的论文要认真把关审定,并按规定时限报送。
      附件: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幼儿园)德育论文评选登记表(论文封面)

    泉州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7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泉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教育学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