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13-00155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13〕4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11-04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树立班主任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班主任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班主任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邮政杯)"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评选对象为连续10年(或累计15年)以上担任班主任且工作成效突出的现任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应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并具备下列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要求,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受到师生和家长的认可和信赖。
2.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精湛的教育艺术,形成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能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曾经获得过县(市、区)级以上(含县级)先进德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德育方面的荣誉称号(限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的评选,不含社团单独组织的评选),近五年举办过校级(含校级)以上的主题班会观摩课或班主任工作专题讲座。
3.注意培养学生干部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指导团(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奋发向上、团结友爱、民主和谐的班集体,在校内外各项竞赛中成绩良好。近五年内所带过的班级获得县(市、区)以上(含县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或指导2名以上(含2名)年轻班主任(或学生)获得过县级以上(含县级)奖励(限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的评选,不含社团单独组织的评选)。
4.经常与科任教师联系,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情况和学习情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所任班级的学风端正,学生学习成绩不断提高,在全年级处于前列。
5.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善于分析和把握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和心理的发展状况,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不良后果的问题。定期召开家长会,经常与家长联系,每学年开展家访活动不少于2次,争取家长、社会和有关方面的配合,形成教育网络。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班级管理工作扎实,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好。
6.注重班主任工作研究,善于学习与创新,参加过县级以上(含县级)骨干班主任培训,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能联系实际撰写德育论文,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任职以来撰写2篇以上教育学术论文在县(市、区)级以上(含县级)会议交流或刊物发表(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其中必须有一篇是CN刊物发表,一篇是关于德育或班主任工作方面的文章。
7.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
8.上届获评的不再参评,提名者可以参评。
评选中小学名班主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存在《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师德考核不合格的行为)的教师一律不能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名额
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评选活动设中小学名班主任奖30名、中小学名班主任提名奖30名。在市级优秀班主任评选的基础上,推荐总名额120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一。各县(区、市)在推荐过程中应注意向农村、山区、海岛学校班主任倾斜。每所市直学校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四、主协办单位
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由泉州市教育局主办,泉州市邮政局、泉州晚报社协办。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邮政杯)评选委员会及办公室(具体名单见附件)。
五、评选程序和办法
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评选活动拟于2013年10月-2014年2月份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制定评选标准,下发评选文件,进行评选活动的前期宣传。
二是候选人推荐阶段(2013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评选对象由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推荐提名可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
三是候选人评审阶段(2013年12月30日前):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参评人员材料进行初审,评选委员会成员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通过评选委员会成员无计名投票方式按得票数高低确定60名"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邮政杯)"提名候选人。
四是候选人公示阶段(2014年1月10日前):将60名"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邮政杯)"提名候选人的事迹通过泉州教育信息网、泉州德育网、泉州晚报、泉州网、DM595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与公示。
五是公众投票评选阶段(2014年1月10日至1月20日):公众通过邮寄式选票、随《泉州晚报》刊登的选票须一票一个信封寄往泉州市第98号信箱,亦可在泉州教育信息网、泉州德育网、DM595网等网站,参与"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评选(每个身份证号码只能填报一张选票)。
六是评选结果审定阶段(2014年2月25日前):采取公众邮寄式投票占40%、网络投票占20%、评委投票占40%的方式,计算60名提名候选人的最终得票情况,按得票高低产生30名"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奖"名单和30名"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提名奖"(邮政杯)名单。
六、评选工作要求
1.各县(区、市)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所属学校的推荐工作,市直学校的推荐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
2.各县(区、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注意自下而上逐级择优推荐;要严格把握推荐的标准和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好中选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真正将本区域内社会、家长和学生公认的优秀班主任推选上来。推荐名单确定后要在本县(区、市)(市直学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3.各县(区、市)要注意推荐长期坚持在边远农村、山区、海岛学校工作的优秀班主任。城区中小学班主任中具有农村或山区、海岛学校任教或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邮政杯)评选活动的所有评选条件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10月1日。
七、表彰办法
授予获奖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由《泉州晚报》教育专版对获奖班主任作采访报道。
"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奖(邮政杯)"获得者每人奖给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奖品,"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提名奖(邮政杯)"获得者每人奖给价值人民币3000元的奖品。
各地各校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后备干部推荐等事项中要向获奖者倾斜。
八、推荐材料要求
1.《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奖(邮政杯)申报表》(见附件二)纸质文档一式2份,其中,先进事迹以第三人称、通讯报道的形式撰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并加盖公章。
2.《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奖(邮政杯)简明表》(见附件三)纸质文档一式3份,简明表须贴上照片并严格按附件三格式双面印制(一份表格印制在一张A4纸上)。其中,事迹提炼为600字以内,须由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负责对事迹字数、内容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3.参评人员事迹简介(以第三人称撰写),材料内容必须包含候选人所在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个人最高荣誉(社团组织评选除外)、主要工作成果等内容,字数严格控制在120字以内,由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负责对参评人员简介的字数、内容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60名提名候选人事迹简介将刊登于《泉州晚报》、泉州教育信息网、泉州德育网。
4.参评人员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证书、指导年轻班主任或学生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各1份,近五年举办的主题班会观摩课或专题讲座证明、班主任工作年限证明(应写明每年所担任的班级及学生数)原件各1份,由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负责审核,经办人员要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5.纪检、综治、计生证明材料(见附件四)。
6.个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1寸彩色数码照片,照片文件名为"单位+姓名"。要求男同志着深色西装、浅色衬衣、系领带,女同志着相应服装,照片拍摄背景采用红色背景纸,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统一用数码照相机拍摄并以JPG格式电子文档报送至电子邮箱22783508@163.com。
7.《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奖(邮政杯)参评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五),由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负责统一汇总上报。
8.《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奖(邮政杯)简明表》、《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奖(邮政杯)申报表》、参评人员主要事迹简介中所涉及的其他内容的佐证材料。
9.以上推荐材料务必于2013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科,逾期不予受理。其中附件三、附件五、先进事迹(以第三人称、通讯报道的形式撰写)、参评人员主要事迹简介(120字以内)、个人1寸彩色数码照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本至电子邮箱22783508@163.com。
附件:1、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邮政杯)评选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奖(邮政杯)申报表
3、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奖(邮政杯)简明表
4、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奖(邮政杯)参评人员征求意见表
5、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奖(邮政杯)参评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6、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邮政杯)评选活动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1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教育工委、市公务员局、市邮政局、泉州晚报社。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印发
附件1: 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班主任(邮政杯)评选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 县(区、市) | 推荐名额 | |
| 小学、 特殊教育学校 | 普通中学、中职学校、 | |
| 鲤城区 | 3 | 3 |
| 丰泽区 | 2 | 3 |
| 洛江区 | 2 | 2 |
| 泉港区 | 3 | 3 |
| 台商投资区 | 2 | 2 |
| 石狮市 | 4 | 3 |
| 晋江市 | 11 | 11 |
| 南安市 | 9 | 10 |
| 惠安县 | 6 | 5 |
| 安溪县 | 8 | 8 |
| 永春县 | 4 | 4 |
| 德化县 | 3 | 3 |
| 市直学校 | 3 | 3 |
| 合计 | 60 | 60 |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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