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13-00027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13〕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2-26
    关于开展泉州市中小学生“学习雷锋,做讲诚信的好学生”征文演讲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3-03-05 16:43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2013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50周年纪念日,为响应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的"要在全社会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号召,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更好的在青少年学生中弘扬雷锋精神,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诚信意识,提高中小学生思想品德素养,营造诚实、守信、文明、奉献的良好的社会氛围,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诚信促进会决定联合举办泉州市中小学生"学习雷锋,做讲诚信的好学生"征文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通过开展"学习雷锋,做讲诚信的好学生"征文演讲比赛,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弘扬雷锋精神,提高中小学生思想品德素养,发挥道德榜样作用,营造诚实、守信、文明、奉献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学习雷锋,做讲诚信的好学生"征文活动
      1.征文内容:
      参赛作品必须原创,内容围绕"学习雷锋,做讲诚信的好学生"这一主题,联系自己在学习雷锋实践活动中的经历、感受,抒写对诚实守信的感想和认识,叙述诚实守信的真人真事。文章篇幅为小学生600字、中学生800字左右;请在文章中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校名称及指导教师姓名。
      2.征文推荐篇数及评奖办法:
      在广泛深入开展征文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区、市)教育局择优推荐5篇中学组作品和5篇小学组作品,市直学校择优推荐1篇作品报送到市教育局德育科(请统一压缩打包,发送到22783508@163.com);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分别评出中学组、小学组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20篇。
      3.征文时间安排:
      2月20日-3月18日
      (二)"学习雷锋,做讲诚信的好学生"演讲比赛
      1.参加对象:
      在泉州市中小学生"学习雷锋,做讲诚信的好学生"征文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参加演讲比赛。
      2.比赛和评分方法:
      参赛选手现场抽签确定比赛顺序,每位选手演讲内容必须紧扣主题,演讲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比赛采取现场计分,当场亮分的办法,评委按10分制(其中演讲内容5分,演讲艺术4分,台风1分)现场评分。
      3.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3月底举行演讲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泉州培元中学。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诚信促进会
    2013年2月18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诚信促进会,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 2月18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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