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12-00018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12〕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2-27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开展2012年度创建绿色校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发〔2012〕10号)精神,省委、省政府已明确将"四绿"工程列入"十二五"生态省建设重点工程,决定将"四绿"工程的规划期限由原定的2010-2012年延续到2015年,明确了2011-2015年校园绿化工作任务。为深入开展创建绿色校园工作,确保实现2012年度创建绿色校园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十二五"期间全省"四绿"工程指导性任务分解要求,市教育局在原有校园绿化三年(2010-2012年)规划的基础上,对"十二五"期间全市创建绿色校园工作指导性任务作了规划分解(详见附件1)。2012年,全市创建绿色校园工作的目标与任务是大力开展校园绿化、绿化科普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创建绿色校园65个,确保创建学校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各县(市、区)创建绿色校园的任务具体为:鲤城区7个,丰泽区5个,洛江区5个,泉港区5个,石狮市5个,晋江市7个,南安市7个,惠安县6个,台商投资区1个,安溪县7个,永春县5个,德化县5个,所有创建学校的绿化覆盖率均须达到30%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植树造林对建设生态城市的重要意义,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绿色校园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发〔2011〕9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绿色校园工作的通知》(泉教德〔2010〕15号)要求,围绕年度创建工作目标与任务,认真开展2012年度创建绿色校园工作,扎实开展校园绿化,着力提高校园绿化面积,保证创建学校的绿化覆盖率达到要求。
(二)3月12日植树节前后,各地各校要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参与"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深入开展"百校万人校园绿化"行动,在全市各类学校开展校园植树绿化,营造创建绿色校园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开展绿化科普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要对列入2012年度创建任务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学校利用当前雨水充沛、适宜植树种花的良好时节,大力开展绿化校园活动。相关学校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广泛种植优良乡土树种花卉,做到绿化美化相结合。
(三)2012年是全省"四绿"工程阶段性工作成果验收年,省绿化委将对全省"四绿"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对列入2010年以来创建任务的学校进行跟踪管理和自查工作,未成活的苗木要做好补植补种工作,并落实管护责任,做到种管结合,巩固发展绿化成果。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全市创建绿色校园工作检查。
三、报送材料
请各县(区、市)教育局及时向市教育局德育科报送以下材料,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22783508@163.com。
(一)3月1日前,报送《"十二五"绿色校园专项规划表》(附件2)和《2012年创建绿色校园工作方案》。其中《"十二五"绿色校园专项规划表》要按照"泉州市十二五期间创建绿色校园工作指导性任务分解表"(附件1)要求,在原有校园绿化三年规划(2010-2012年)的基础上, 把创建工作延续到2015年,把创建目标任务明确到具体学校。
(二)3月20日前,以照片、信息、简报等形式,报送2012年植树节开展"创建绿色校园"植树活动,开展绿化科普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三)每月20日前,以县(区、市)为单位报送《2012年创建绿色校园工作进度表》〔格式详见附件3,要求体现分校创建工作进度,并进行县(区、市)汇总〕。
附件:1.十二五期间创建绿色校园工作指导性任务分解表
2. "十二五"绿色校园规划表
3. 2012年创建绿色校园工作进度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抄 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泉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绿化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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