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11-00151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11〕4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10-20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1-10-30 22:38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明办、妇联,开发区党务工作部、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及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妇字[2011]2号)精神,增强家长学校的工作实效性,提高广大家长科学育人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泉州市文明办、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妇联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的作用,以学校为主阵地、以班主任为骨干,以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主题,以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等灵活多样的援助形式,积极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导,帮助广大家长解决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使家长建立科学、正确的育人观,培养出符合时代要求、适应社会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1、明确家庭教育职责。针对部分家长存在的依赖学校、推托责任、重养育轻教育、只问学习不问品行等问题,通过讲座、个别指导等针对性援助形式让家长明确责任,明确家长是教育子女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教育子女的义务。
      2、更新家庭教育观念。针对一些家长存在的只重视子女的知识教育而忽视品德教育,甚至在品德教育上起负面影响等问题,采取专题讲座、案例点拨等援助形式,更新家长的教育观念,关注孩子的心灵成长,把育德放在第一位,规范自己的言行,以身示范,引领孩子健康成长。
      3、改进家庭教育方法。针对多数家长存在的对子女教育束手无策,不得要领,甚至简单粗暴等问题,通过组织家长开展有效的互动交流定期答疑解难等援助形式,使家长掌握必要的家庭教育艺术,丰富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不断拓展家庭教育援助、指导工作网络。
      1、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保障家庭教育援助行动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文明办、泉州市妇联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健全加强泉州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建设,对全市家庭教育工作进行统筹、协调、规划与指导,开展家庭教育的研究、咨询、培训和服务,指导中心将分期分批培训家长学校骨干教师,家长学校骨干教师参加全市家庭教育师资培训课可以作为继续教育选修内容计学时。
      2、建立完善"泉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文明办、泉州市妇联将邀请一批国家、省、市级家庭教育专家和优秀学生家长充实到"泉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中来。讲师团成员将负责家庭教育的宣传和培训,除定期面向全市开展宣讲培训外,还将根据各县(市、区)及学校的要求提供指导服务。各县(市、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机构,开展活动。
      (二)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努力搭设家庭教育援助、指导平台。
      1、开辟家庭教育实验区县。在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及市直学校进行家庭教育实验区(校)试点工作,探索家校结合,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借鉴先进经验,开展家长志愿者活动,组织"家长志愿者"参与学校、班级管理,定期与家长进行有效的交流互动。其他各县(市、区)可展开相应活动。
      2、加强对家长学校的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均要建立和完善家长学校,采取多元化的办学模式,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中的重要作用。家长学校采取集中授课或分年级、分班集中上课等形式。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年龄段家长的实际,合理设置家长学校课程,实施分类教学,积极动员家长参加学习,自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3、与家校沟通工作相结合。要完善"学校开放周(日)"制度,每学期都要组织家长集中到学校观摩,使广大家长走进学校、走进教室。进一步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学校要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通报学校工作安排,征求家长委员会意见。要积极组织中小学校的班主任、科任教师深入到学生家庭了解和掌握学生家庭状况,建立家庭教育档案,有针对性地指导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特别对特殊群体的家庭,要单独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学校要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家庭教育经验会、家庭教育讨论会等形式,让家长交流育儿心得,增强沟通,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三)加大家庭教育宣传力度,整合社会各方力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和各类宣传阵地,大力弘扬家庭道德教育主旋律。指导中心在每年10月中旬集中时间,开展"全市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家庭教育咨询等形式,广泛传播家庭教育知识,营造人人关心、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舆论氛围。
      2、精心组织学校家庭教育道德宣传实践活动。学校要继续结合"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主题,通过开展巡回报告、亲子读书、"树新风、育新人"、"孝敬父母、体验亲情"教育宣传、家教科普等活动,引导帮助广大家长和儿童自觉践行道德规范,提高整体素质和育人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
      1、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指导机构和人员,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2、各学校要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教育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合资源,创造条件,建立完善的资源保障体系。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自的网络资源建立相应的网页,开展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帮助所在街道、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有关部门所安排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好系统内外、学校内外、区域内外的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增加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必要投入,用于开展培训、组织研究、宣传报道家长学校建设及表彰先进等,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为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建立完善的监督保障体系。
      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将其纳入学校工作的综合考评指标,制定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量化细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任务,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文明办
    泉州市妇联
    二○一一年 十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家长学校 建设 通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委文明办、省妇联,市委办、市府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9日

    附件:2011--2012学年度泉州市"家长学校"建设工作安排

    阶段 工作内容 时间 双方任务
    下发 文件 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建设的通知》, 健全完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讲师团”,成立“家校共成长”项目组,确定第一批家庭教育实验区县(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及市直学校,合计约100所学校。 2011年 10月 项目组草拟文件,教育局、妇联、文明办发布文件,第一批实验学校确定3到4名家庭教育工作者,承担本校家长学校的教研、教学任务,制定家长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研要求
    召开 启动 会议 1、召开泉州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工作会议。 2、举办第一批实验学校分管校长家庭教育培训会。   10月 下旬 1、市教育局、妇联、文明办共同组织。 2、参与人员:各县(市、区)分管家庭教育局长、第一批实验学校分管校长及骨干教师。
    培训授课骨干教师 组织第一批实验学校家庭教育骨干老师的培训和集中备课活动 10月 下旬 项目组提供专家和经费,市教育局、妇联、文明办共同组织。
    首次开课 实验学校开设第一次家长课程,以年级为单位进行组织,家长学校骨干教师负责教学,班主任全程参与并做好组织家长参加学习的工作 11月 初 各学校申报教学时间和计划,组织家长学习,市教育局、妇联、文明办和项目组安排下校指导,媒体采访家长课堂。
    家长课程征订 在第一次家长课程后征订家长教材,发放“致家长一封信”。 11月 中旬 完成 家长学校自愿组织征订,项目组按各学校家长订数配书送到学校。
    家长网上学习 同步在泉州网上德育培训平台上为实验学校的家长开通家长学习平台,发动并组织家长自学或视频学习《小脚丫心灵之旅》。 11月 初 项目组负责网页设计和流量支撑,市教育局、妇联、文明办负责检查和指导,各学校开展网络家长学校的宣传推广
    第二次开课 家长学校第二次开课 12月 底 各实验学校发放家长问卷,开展家庭教育情况的调研。
    征文活动 举办面向家长和孩子的泉州市“我的家庭教育故事”征文以及表彰活动 寒假 到开学 各学校征文,由文明办、教育局、妇联联合表彰,福建教育杂志社开辟专栏予以发表。
    第一阶段总结第二阶段启动 总结、交流、表彰第一批实验学校的经验及成果,启动第二批家庭教育实验学校。(程序等同第一批) 第二 学期 总结会选择家庭教育工作突出的学校召开现场会。
    总结表彰会议 召开第一批家庭教育实验学校表彰会议,启动第二批家庭教育实验学校,制定下一步推进的工作计划。 2012年 7月 教育局、妇联、文明办共同组织,项目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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