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11-00143
- 备注/文号:泉教德 〔2011〕4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10-1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
为宣传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的先进典型,展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优秀品格,树立青少年学生身边的学习榜样,市教育局、教育基金会决定开展第二届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在我市学校就读两年以上,目前学籍在册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泉州市以外户籍)。
二、评选标准
1、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勇于克服困难,独立生活能力强,能迅速融入到学校的学习生活中。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与同学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3、学习勤奋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定达到优等,在思想道德教育主题活动、文艺体育竞赛等方面有较突出表现。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三、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
四、有关事项
1、各县(区、市)教育局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引导激励作用;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各校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必须在校务公开栏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2.确定为评选对象应填写《泉州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登记表》(附件2,用A4纸双面印刷)1份,并把该表格电子稿发送到各县(区、市)教育局;各县(区、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并汇总上报花名册1份(附件3,应电脑打字,名字中不能有错别字),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科,同时把花名册连同"评选对象登记表"(电子稿)汇总打包上传到电子信箱WWW:22783508@163.COM。
3、表彰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泉州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登记表;
3、泉州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推荐花名册。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基金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9月26日印发
附件1:泉州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名额分配表
| 县(区、市) | 人数 |
| 鲤城区 | 9 |
| 丰泽区 | 7 |
| 洛江区 | 3 |
| 泉港区 | 2 |
| 惠安县 | 4 |
| 石狮市 | 13 |
| 晋江市 | 40 |
| 南安市 | 10 |
| 安溪县 | 3 |
| 永春县 | 2 |
| 德化县 | 2 |
| 泉州开发区 | 2 |
| 泉州台商投资区 | 3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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